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近日,市科协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采取具体措施,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树立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和谐共进的工作新风。
一是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八项规定”体现了从严治党、实干兴邦的根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对于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科协作为市委、市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更应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走在前面,严格对照八项规定逐条分析、切实找准工作作风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把八项规定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推动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是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和科协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基层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规定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下乡时间不少于90天,每年撰写调研报告(工作建议)不少于2篇。建立并完善定点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要求领导干部确定2个基层科协组织和5名科技工作者或科普带头人作为联系对象,通过在“点”上面对面重点联系指导,带动和促进“面”上工作的发展进步。调研下乡减少陪同人员,不搞迎送,不参加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到名胜古迹和风景区游览,不收土特产品。
三是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减少会议数量。按照中国科协章程规定,每年除召开2次科协常委会、1次全委会和1次科协系统综合工作会外,不再召开其它全市性会议。努力提高会议效果和质量,科学安排日程议程,尽量减少会议发言,不合影,不发纪念品,不宴请,安排工作餐。会议现场布置庄重朴实,一律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花草,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常委会、全委会等全市性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确因开展工作需要,可通过现场观摩会、现场办公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召开会议,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问题。认真落实每年5月份“无会月”制度。
四是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坚持发文审批制度,机关各部门及事业单位未经主席批准,不得向市级学会、企业院校科协、各县(市)区科协印发文件。减少文件数量,机关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的一般性工作文件(如部门会议通知、材料上报、情况收集等)不再使用市科协红头文件印发,充分利用电话、传真、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广无纸化办公。减少简报数量,市科协机关只保留《科协简报》,重点反映重要的动态、举措、经验、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不再刊发一般性常规工作情况,每周不超1期。严格控制简报印制数量和上报发送范围,在严格执行保密要求的基础上,凡是能通过网络系统发送的简报,不再印发纸质简报。
五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一律定点接待,安排工作餐(每人50元标准),严禁提高公务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用公款组织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包括公务接待。严禁机关内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公款互相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纪念品。非特殊原因,公务接待陪同人员不准超过客人的一半。
六是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采购、领取,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购置,不配备高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要节约使用,尽可能延长使用寿命,避免频繁更新。节约用电,拒绝长明灯,工作日中午电脑要关机。文件简报用纸提倡双面打印。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节约用油,严禁公车私用。
七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学习考察活动。按要求参加上级科协的会议活动,会议结束后要及时返回,严禁借参加会议之机,用公款游览名胜古迹。除每年组织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联谊活动外,不再安排其它集中学习考察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市科协领导每人每年外出学习考察不超过一次。严格控制出国(境)考察访问。
八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市科协领导及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本实施办法,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以及各级媒体的监督。不断完善市科协机关作风评议制度,对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管理考核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的内容。对各类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编辑:凌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