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集团关于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指示精神,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激情,造就一批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提高集团的科学技术水平,推进质量效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近日,三友集团制定下发了《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青年科技奖管理条例》。
本条例规定此奖项是由三友集团科协组织实施,面向集团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奖项。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二是唐山三友集团科技工作者,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三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本条例还规定青年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一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成立了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科协主席担任,副主任由科协副主席担任,委员由科协委员担任。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科协办公室。条例还制定了详细的评审程序和奖励办法。获奖者有关材料应存入其人事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将纳入集团公司年青干部后备队伍,各公司将优先支持获奖者开展科学研究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其中特别优秀的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将优先推荐参加唐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保证质量,以维护青年科技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均按程序撤销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凌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