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结合《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充分发挥科普在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中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全区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日,古冶区科协根据省科协、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市科协关于基层科普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古冶区科协关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励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实施原则、目标任务、推荐范围和条件、奖项名额和表彰奖励、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七个部分。古冶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2014年始每年度在全区评选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群众认可、有较强示范作用和辐射性的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示范社区、优秀社区科普工作者以及青少年科技标兵、优秀科技辅导教师等。
区科协每年设立科普示范单位奖15个,原则上按照优秀科普示范村5个、优秀科普示范基地3个、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优秀科普示范社区5个。每年设立优秀科普先进个人奖10人,其中优秀农村科普带头人5个、优秀社区科普志愿者5人。条件不足、没有合适推荐名额,奖项可出现空缺;区科协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每个示范单位1000元奖金,奖励每个优秀科普先进个人500元奖金;每年列支3000元设立青少年科普工作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青少年科普项目;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普工作荣誉称号的科普示范单位和个人也给予一定奖励,其中获得市级科普工作集体荣誉称号和个人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500元和200元,获得省级科普工作荣誉称号(含集体和个人)奖励1000元,获得国家级科普工作荣誉称号(含集体和个人)奖励2000元,此项奖励仅适用于乡镇、街道范围。
(编辑:凌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