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重要讲话精神,8月25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唐山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措施》,支持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唐山产业化,争取更多科研成果落地唐山,推动经济发展。
《十条措施》中,四条针对企业主体,包括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科技、发改、工信、人社和质监等单位管理的10种创新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加大支持;落实创新企业激励政策,落实好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对孵化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按照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提档升级,统一企业孵化平台的支持标准,加强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
其余六条重点围绕聚集创新资源,促进成果转化。包括优化对企事业人才服务,为企业科技人员开设绿色通道,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科研自主权。吸引京津等地优质创新资源,实施协同创新推进行动,突出京津孵化、唐山产业化,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和领军型创新企业引进计划,大力引入优质创新资源;鼓励科技成果唐山产业化,支持既有企业成功引进转化技术和科技成果、引进落户唐山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科技研发团队在唐山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给予经费支持;强化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根据团队不同特点给予支持,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团队的扶持力度;完善科技成果激励机制,重奖首件发明专利,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突出产业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