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主席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主席碰头会议议事规则》制度。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以及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事项等重要内容,应提前向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报备。
二是建立公务用车备案制度。市科协机关两部车辆的公务用车情况及时向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备案制度。对办公用房情况、公务用车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责、借调人员情况等向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四是建立重要事项备案制度。对大额资金支付使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公”经费等须及时向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五是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市科协领导班子与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就分管工作范围内贯彻执行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汇报,重视和听取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及建议,有针对性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并向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六是建立双月联席会议制度。支持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召开双月联席会议。市科协分管领导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汇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七是建立谈话和约谈制度。支持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至少半年开展一次。对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明确一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联络员要主动向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报告会议、报备重要事项等工作,发挥好与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作用。
九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市科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编辑:凌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