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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9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接省科协、省财政厅通知,中国科协和国家财政部2009年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按省科协、省财政厅要求,现将我市推荐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1、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一切不正当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后推荐申报资格。
  2、推荐重点向发展粮食生产和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典型倾斜,向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倾斜,向与科协组织联系密切、科普工作积极主动的单位和个人倾斜。
  3、推荐单位和个人如入选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名单后,应与市科协、市财政局签订继续做好科普惠农服务工作承诺书(承诺书另发)。
  4、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预算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可漏项,文字材料、表格盖章要齐全、清晰。其中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近期法人登记和年检证书复印件,最近3年从事科普工作县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县统计局出示本县人均收入证明材料,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复印件,科普活动照片及其它证明材料;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最近3年从事科普工作县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复印件,基地建设图片,基地科普活动图片,领导视察和群众参观图片及其它证明材料;
  农村科普带头人:最近3年从事科普工作县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科普活动图片,科普活动成效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
  5、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预算表要按照奖补额度进行预算,不能多也不能少。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其中安排10万元用于购买科普惠农服务车。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
  6、各县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范围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市科协,并提供公示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及电子图片。
  7、由市科协、市财政局共同组成初评委员会对我市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上报省科协、省财政厅。
  8、相关表样请在中国科协“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题网(http://kphn.cast.org.cn)下载。
  9、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各县务必于2009年6月15日12:00前报市科协普及部,过期不再接收申报;电子版于以上期限前传至tskxpjb@126.com

 

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唐山市财政局 

200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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