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免费专家义诊,结果药品花费1万多元”“被称作‘神医’级的专家连行医资格证都没有”“一瓶成本8元的保健品竟卖到200元”……近日,网民频频在网上晒出自己父母、亲友受骗经历,调查发现,当前老年人的消费市场“乱象丛生”,行业监管亟待加强。请关注——
多地网民曝光“8点前讲座”蒙骗老年人
近日,河池网网民“路过的客人”发帖《锡都数百老人清晨大聚会,奇!奇!奇!》称,在广西南丹县一家美食城二楼大厅,每天清晨六七点钟,有三四百名老人陆续前来“大聚会”,主办方向老人推销每盒价值800元的保健食品。为逃避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这些商家在南丹县城多个地方流动“开班”,通过“免费体验”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去“听课”。
网帖图片及说明显示,早晨7点,可容数百人的大厅坐满了前来“听课”的老年人。8点结束时,老人们提着大包小包的“保健品”离开。这名网民说:“本人70多岁的老父亲也积极参加,风雨无阻。听课的老人年长者近90岁高龄,低的也年逾60,大多是退离休干部或职工。他们对专家们的讲课深信不疑。”
经过网友“路过的客人”查证,现场销售的胶囊因涉嫌“夸大宣传”骗老年人钱财,已在多地多次被有关部门查处。
而在广西红豆社区《针对老年人的洗脑销售为何屡禁不止?为何都没部门管下?》网帖中,网民“猫眼”称,他70岁老父亲,不顾家人的劝阻,每天早晨不到5点就摸黑去参加保健品促销会,如今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吵闹着要钱买药。最近又开始想买3000多元的保健玉石床垫,还动员亲戚买。
揭秘老年人消费市场的四类“大忽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保健意识逐步增强,与此同时市场上保健品林林总总,商家极尽所能向人们推销,一些老人相信了商家“广告”,殊不知前面是一个“忽悠陷阱”。
忽悠一:免费赠品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兜售老年人保健品的商家用“免费试用”作幌子,而大多数老年人是通过健康讲座或免费体检与保健品接触的。
76岁的何裕生老人是一名冠心病患者,2007年3月,在广场晨练时收到一份传单,推销的是一种能治疗冠心病的保健品。传单上同时还说,只要购买此保健品,不仅能免费吸氧、足疗,还能免费去国外旅游。在花了近10万元购买药品之后,何裕生发现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当初期待的“免费旅游”和“高额宣传费”也化作泡影。
根据何裕生老人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朝阳路66号钻石广场10楼的南宁福年保健公司,发现已是大门紧锁,周围的商户表示不知情。记者在楼内发现除了福年保健公司之外,类似的保健品公司数量不少,有的甚至还将各种类型的保健品价格张贴在门口吸引顾客。
忽悠二:名医洗脑与南丹县“8点前讲座”相类似,广西柳州市工商部门日前查处了一个保健讲座,原因是涉嫌夸大宣传保健品治疗功效。此前,一家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在柳州各个城区开设了多个“免费体验店”,以此作为营销“前哨阵地”引诱老人到文化宫、酒店等地方,听“权威专家”开展“保健知识免费讲座”,然后通过各种“免费”活动,骗他们高价购买了这家公司各种具有“降血脂等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老人们后来去医院检查,才发现上当受骗。
忽悠三:温情攻势一些老人参加销售商组织的活动,推销者就根据他们的心理,投其所好,甚至称呼来参加活动的老人为“爸爸”“妈妈”,拉近感情距离。老年人享受了别人的服务,不买产品回家心里过意不去,同时由于有心理暗示作用,老年人会相信产品被“放大”的功效。
忽悠四:步步为营记者发现,受骗老人有的是多次被骗,金额逐步递增。网民“猫儿不洗脸”说,母亲一个月几千几千的吃保健品,没钱就和我们哭,不给就是不孝顺。家里的电话都被卖假药的打爆了,一年下来买假药最少3万块。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梁丽玲分析,老年人由于年龄增大,身体健康成为首要问题。同时由于接触到的外界信息相对较少,对新出现的事物不很了解,一些商家就乘虚而入,打着“绿色、健康、高科技”的旗号,片面夸大保健品功能。
“银发骗局”亟待监管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
“老年人对新事物的认知能力比较弱,对他人的认同感却很高,随着年龄增大,他们更加关心自身健康和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委党校副教授张辉说。
梁丽玲指出,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完善是老年人受骗原因之一。网友“猫眼”认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
南宁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提醒,老年人应理性对待商家的保健品促销活动,购买商品时到正规商店购买,注意查看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
网民“二号”说,真正孝敬父母,就多陪陪他们,而不是买些激素给他们。网民“hzlsh”说,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及晚辈应该多抽时间陪老人,多与老人沟通,引导他们更多参加有益健康的娱乐活动。全社会也应该行动起来,切实关心和保护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