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海林市海强水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文龙,最近忙得不可开交。为推广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项目,他在湖北、云南、贵州、湖南、广西等地一路奔走。他已在水泥行业摸爬滚打近20年,而推广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项目之路,也艰难地走了6年。“现在这个项目已经在黑龙江海林、云南易门、贵州兴仁、湖北通山建设实施。”郭文龙说。
近日,中国环境伦理学理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叶平教授等,对南方上述地区正在建设和运行中的项目进行考察和研究,对这一项目给出高度评价。
创新循环经济理念
“当初我在自己水泥厂试验垃圾无害化工艺的时候,只是单纯地想让自己的企业活下来,而现在我希望,这一技术能促进水泥厂的创新发展,并解决垃圾处理的难题。”郭文龙坦言。
他说,一方面,海强与哈工大环境工程专家合作,另一方面派人到国外企业学习,借鉴日本生态水泥厂的模式,以及欧美国家利用水泥工艺处理固体废弃物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自主研发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的设备和工艺技术,目前已拥有8项专利。
据郭文龙介绍,水泥生产过程特有高温、余热、负压。将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包括垃圾焚烧后的烟气、垃圾库臭气、飞灰、灰渣以及垃圾沥液等全部融入到水泥工艺当中,最终送入水泥窑内进行1400摄氏度的高温煅烧,可以使有害物质在高温下彻底分解,通过高温处理后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后再排入大气。经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和上海国际通标公司检测,其二公式英排放量远低于国家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同时没有因处理生活垃圾而影响水泥产量,经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多次检测,水泥质量也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郭文龙说:“水泥厂是处理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的最好场所,强大的负压可解决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性臭气外溢问题,使工厂和周边环境不产生任何异味;水泥厂连续不断的余热可以把生活垃圾干燥,而干燥的垃圾在焚烧时产生的热能可替代燃煤用于水泥生产、供暖或发电;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和灰渣,可用来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降低水泥生产成本。另外利用水泥厂处理生活垃圾,比新建垃圾焚烧场,投资减少70%以上,还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耕地。因此在水泥厂处理生活垃圾不仅能充分展示循环经济理念,而且能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给我们解决了大难题”
在贵州兴仁县大桥河水泥厂,记者看到,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经过半年多的建设,已经接近尾声,处于试运营阶段。“目前,生产线运转正常,而且水泥厂实现了完全资源化生产,除了石灰石和煤以外,其他材料都是废弃资源再利用。”水泥厂负责人邓先煌说。
兴仁县城区每天生活垃圾生产量约为100吨,年产生活垃圾3.6万吨,大量的生活垃圾给兴仁县城环境造成极大影响。“我们2000年申请的垃圾填埋场项目2009年年底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总投资大概3000多万,但是选址遇到了困难,后来在县城南部选择了一个点,土地都已经征用了,但当地老百姓反映附近有个茶叶种植基地,坚决反对。”兴仁县建设局副局长铁骏告诉记者。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他们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得知海强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兴仁县领导及政府各个部门多次考察海强公司在云南易门县的项目后,决定引进这一技术。“这个项目给我们解决了大难题。”铁骏说。
兴仁县大桥河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该工程建成运行后,将实现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吨,按年产30万吨水泥计算,水泥厂每年可节约标煤1500吨,节约电量80万度。
同时,湖北通山县利用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项目也即将试运行,云南、湖南、广西等地均主动联系海强,希望引进这一技术。
专家建议改革垃圾管理体制
尽管似乎迎来了曙光,郭文龙如今还是有些忧虑,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政策的不确定性。
目前的在建工程中,贵州兴仁项目是作为贵州省垃圾处理的示范项目,有专项经费支持,而其他项目均由海强独资或与当地水泥厂联合投资建设,多数地方政府对这一新生事物也还持观望态度。
“近几年,当地政府给予我们很大支持,有关部门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无奈,国家目前还没有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给予扶持的明确说法。”郭文龙说。
对此,叶平教授认为,应改革城市垃圾的管理体制。一方面,将原来市政环境卫生部门中行政职能与填埋垃圾的企业职能分开,环卫部门只负责监督、监察和行政管理,而把购买填埋场的那部分资金作为垃圾收集、分类和处理的运转费用之一。另一方面,将原来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权限收缩,主要集中在小区安保、房产维护,而把环卫职能和居民上缴的垃圾处理费用,统一交由垃圾处理机构,目前,这一部分费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往往被物业用于垃圾投放的人工费,没有进入处理环节。中国环境哲学学会理事长、清华大学教授卢风认为,水泥厂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是利国、利民、也有利于自然保护的好事情,好事情各级政府就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