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协:
根据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基本指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市创城办[201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基本指标,自即日起决定对各区科普设施建设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标准
100%的街道、社区有科普活动场所。
二、督导方式和内容
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对6个区的街道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室和社区科普宣传栏、科普大学进行督导。
三、督导安排
1、由各区科协填写《基本概况表》和《街道、社区科普设施及科普队伍统计表》;并将电子版于2011年4月14日(星期五)中午前,分别报市科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素质办,tskxszb@126.com)和普及部(tskxpjb@126.com)各一份。
2、由市科协有关部室组成督导组,分别赴各区进行明察和暗访。
第一组由宣教部组成,督导路北区、丰润区;
第二组由素质办组成,督导路南区、丰南区;
第三组由普及部组成,督导古冶区、开平区。
3、每星期通报一次督导结果,并抄报各区主管领导。
4、联系方式:
市科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协素质办),联系人:李敬森,电话:2829493。
附件一:各区科普工作基本概况表
附件二:街道科普设施及科普队伍统计表
附件三:社区科普设施及科普队伍统计表
唐 山 市 科 协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