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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拟修改章程自律“学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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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1/5/18 作者:郭超 来源:《新京报》 点击: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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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5月15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召开发布会,介绍了中国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5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将部分修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拟设立相关机制促进学风、道德建设。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张勤,在中国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期间将举行全体代表会议,通过科协章程修改决议等议程。
据了解,本届大会将对《中国科协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和改正。修改后的章程共11章60条,根据现在的工作要求,增加人才第一资源,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关于任务部分,提出要使中央和社会科协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修改草案中,将促进学风建设调整充实为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张勤介绍,单把推动学术界诚信机制建立拿出来,与近年来学术界发生多起造假事件有关。
张勤透露,此次拟修订的章程,明确了推动学术诚信体制建设。谈到具体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实现学术界自律,张勤说,现在已经成立了学术道德委员会。对于要不要设立它的新机构,要不要出台有一定影响力的措施,他表示,在科协八大讨论审议后能最终确定。张勤补充说,章程修改中有关科学道德建设的部分,也不单是对学术造假行为进行行业自律,同时也会有相应的措施,保证科学家、学者在做学问时的权益。
■ 专家观点
“学术打假应有独立机构”
中国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这是学术界一个好消息,不过如何促进,由什么样的机构来操作,值得注意。
熊丙奇说,对学术不端的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而我国针对学术不端的评价体系以及行业机制并没有发挥作用。“中国科协如果建立一个机制,可以作为第三方进行学术评价。”他说,现在的学术不端是行政评价体系导致。
他介绍,虽然在大学有审查机构、有评价机构,但他们没有独立性。中国科协对于学术不端的问题,应该发挥其应有的行业自律能力,如果想在行业内起到作用,也应该注意这一点,将这个机构独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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