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通知)
[2012]21号
关于评选2011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及第十二届优秀新闻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企业(院校)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加强科协系统宣传工作,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现将评选2011年度科协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及第十二届优秀新闻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认真总结2011年度宣传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2012年宣传工作安排意见,形成书面材料连同《2011年度唐山市科协系统稿件刊发情况统计表》于2月26日前报市科协宣教部。
二、参评新闻奖几点要求:
1、作品内容:须真实反映科协自身工作或与科协工作有关的原创性新闻作品。
2、刊发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3、刊载媒体: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
4、作品上报:参评作品须由单位和作者填写《唐山市科协第十二届优秀新闻奖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文字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摄影作品复印件一份,广播电视作品录音带、录像带、CD、VCD和DVD一份,于2012年2月26日前报送市科协宣教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先资格。
联系电话:2819617
联 系 人:凌鹏程、李凯
电子邮箱:tsskxxjb@163.com
附件:1、《唐山市科协第十二届优秀新闻奖申报表》
2、《2011年度唐山市科协系统投稿刊发情况统计表》
唐 山 市 科 协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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