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冀科协﹝2015﹞18号
各设区市科协,定州市、辛集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办法》,第十七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含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上发表的、以反映科协工作为主题的消息、通讯、侧记、综述、评论等都可参评。《河北科协》视为省级刊物。
二、参评条件
参评作品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反映全省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的精神风貌和实际成效,并符合下列条件:
1、定位准确,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社会反响积极。
2、内容真实,文笔精彩,视角独特,广播电视作品还要声音、画面优美,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3、作品系原创,署名为个人。
三、申报要求
1、每篇参评作品需完整填写《第十七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申报表》一式10份,并提供作品原件1份(发表在《河北科协》)上的作品除外)、文字作品(声像作品文字稿)复印件10份。一份申报表对应一份文字作品(声像作品文字稿)复印件,并装订在一起。申报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作品不具参评资格。
2、各设区市科协、定州市科协、辛集市科协负责收集本单位、本系统参评作品,并填写《第十七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与参评作品一同报省科协宣传部;省级新闻单位和中央驻冀新闻机构及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参评作品,直接报送或邮寄到省科协宣传部。
3、各单位要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淘汰不合要求的作品。
4、在《河北科协》刊发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作品总额的20%。
5.申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15年3月31日。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河北省科协新闻奖分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评作品总体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作品数量。获奖作品的作者将得到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西大街73号 河北省科协宣传部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华世勃
联系电话:0311—86049309
电子邮箱:hbskxxcb@163.com
附件:1.:第十七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申报表
2.第十七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河北省科技新闻学会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