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基层农技协先进实用技术的通知
农技协发字〔2015〕 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研究会):
2014年12月,中国科协、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级科协要主动联合相关农业部门,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定期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经验总结工作,遴选适宜当地推广应用的先进实用技术,编印农村实用技术推广目录,并通过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促进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经验交流与农业新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中国农技协决定依托基层农技协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实践经验,组织总结评审一批适宜当地推广应用的农村先进实用技术,引导广大农民选择先进实用技术,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和推荐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研究会)在本省内征集实用技术,在基层推荐和专家评审基础上,报送中国农技协。
(二)中国农技协组织专家论证,并将专家论证结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面向社会推介发布。
(三)实用技术遴选和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在推荐、遴选、发布实用技术过程中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二、推荐范围
实用技术应为基层农技协在生产过程中推广应用的促进优质高产、节本增效、防灾减灾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成熟技术。主要包括:
(一)主要农作物和牧草良种及先进、适用、高效的综合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技术。
(二)主要畜禽水产良种及其科学饲养与疫病综合防治技术。
(三)重要名特优新品种及其种养技术。
(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与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
(五)有利于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适用技术。
三、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应包括该实用技术名称、技术概述、增产增效情况、技术要点、适宜区域、注意事项、所有者等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省将实用技术推荐材料于2015年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国农技协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王健豪
联系电话:010-6503260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电子信箱:zgnjx2015@sina.com
附件:基层农技协先进实用技术推荐表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