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乡镇农技站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改革试点的通知
农技协发字〔2015〕 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研究会):
2014年12月,中国科协、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级农业部门和科协要积极推动乡镇农技站和当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有效对接,要根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具体组织形式、专业技术特点和规模发展现状,将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范畴,并在充分调研当地农技推广服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农技站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分工明确、各有侧重、联合协作的农技推广新机制,推动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事业同步发展、互惠共利。” 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指出,“要打造升级版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把农技协、农技推广站和龙头企业,包括致富带头人组织起来,从技术的联合,培训、推广、示范,到生产经营的联合体,是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成果。”为深入贯彻《意见》精神,落实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关于推动农技协转型升级的指示精神,中国农技协拟在部分地区开展在乡镇农技站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在乡镇农技站成立农技协改革试点应围绕培育多元化、多层次、跨行业的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主体,推动乡镇农技站与农技协联合协作,创新农技服务模式,延伸农技服务链,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
二、申报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研究会)结合本地实际选择1-2个乡镇农技站,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报送中国农技协。
(二)中国农技协组织专家论证改革试点方案,择优确定改革试点,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组织实施
改革试点经批准启动后,各省农技协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试点方案,年底上报总结报告。中国农技协将进行监督检查。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应包括该乡镇农技站情况介绍、在乡镇农技站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改革试点方案等内容(见附件)。
请各省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国农技协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联系方式
联系 人:王健豪
联系电话:010-6503260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电子信箱:zgnjx2015@sina.com
附件:在乡镇农技站成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改革试点申报表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