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农技协开展农技服务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
农技协发字〔2015〕 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农业部《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挖掘广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主动投身农技服务工作的典型,中国农技协将于2015年开展“农技协开展农技服务典型经验做法”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基层农技协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推荐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协作为推荐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推荐材料上报中国农技协。推荐典型要主题明确、贡献突出、事迹过硬,在本地区具有广泛示范效应和良好社会反响。中国农技协将根据各地推荐的情况,组织专家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评选典型。
三、推荐标准
(一)面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技服务的典型。
(二)针对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开展农技服务的典型。
(三)为会员提供多种服务方式:如,综合化、全程式、菜单式的服务或者开展跨地域、跨专业的农技服务。
(四)积极培育和探索农业主导品种、探索主推技术的典型。
(五)主动承担本地区农业部门和相关机构农技推广任务,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典型。
(六)积极与乡镇农技站对接,开展农技服务的典型。
(七)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涉农学会(协会)建立稳固关系,通过项目合作,试验示范,促进先进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的典型。
(八)以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农技培训和推广活动的典型。
(九)通过技术服务,带动会员或者农户增收致富,推广的技术项目或者操作方法对周边农户产生较大的示范效应。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8月31日之前。
(二)报送材料
1.推荐单位的《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一份;
2.《优秀农技服务典型事例》推荐表(详见附件2)一份;
3.反映推荐单位事迹的照片电子版4-5张,照片应为近期所拍,主题明确,以展示技术服务和技术操作场面为主,JPG格式,1MB以上。
4.获得农技推广方面的认定、证书和奖励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可在中国农技协官网http://www.nongjixie.com上下载。
(三)报送形式:请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中国农技协秘书处邮箱:zgnjx1995@163.com;纸质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至中国农技协秘书处。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馥娟
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5032609
邮 箱:zgnjx2015@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713房间(100026)
附件:全国优秀农技服务典型汇总表
优秀农技服务典型事例推荐表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