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唐科协字〔2018〕32号
关于转发省科协、省科技厅《关于转发〈中国科协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协,企业(院校、园区)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
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首个科技工作者自己的节日。中国科协、科技部及省科协、省科技厅近日印发通知,将于5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共同庆贺科技工作者自己的节日。为组织好我市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现将省科协、省科技厅《关于转发〈中国科协、科技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活动。
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要牵头组织好对口单位的活动,召开一次对口单位科技工作者代表座谈会。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协,企业(院校、园区)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要选树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召开一次座谈会,积极邀请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同志走访看望一批科学家代表和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为科技工作者集中办一批实事,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科技工作者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的主题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协,企业(院校、园区)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8年6月5日前报市科协对口部室,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工作总结电子版于2018年6月6日15点前报办公室(联系人:肖婷,电话:2801203,Email:hbtskxbgs@126.com)。
附件:河北省科协、河北省科技厅《关于转发〈中国科协、科技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唐山市科协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