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月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小刊头通知[2008]153号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厂矿(院校)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各事业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科协系统重点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科协事业的新发展和新跨越,市科协决定进一步完善月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月重点工作。根据本单位(部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市科协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每月要实施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
2、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实施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有未按时完成的重点工作,请说明未完成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
3、各单位(部室)要认真填写《月重点工作安排上报表》(见附件1)和《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表》(见附件2)。
二、报送时间
1、各单位(部室)《月重点工作安排上报表》和《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表》报送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
2、月重点工作安排和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从2009年1月开始。请各单位(部室)务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2009年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上报市科协办公室。
三、报送方式
月重点工作安排和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采取文字版和电子版双重上报方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做好报送工作。
2、上报的内容要求条目式,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3、市科协办公室负责做好月重点工作安排和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总、整理工作,上报市领导和市科协领导,下发各单位(部室)。
附件:
1、月重点工作安排上报表
2、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表
联系人:唐宇
联系电话: 2826409
电子邮箱:hbtskxbgs@126.com
唐山市科协
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