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明办
唐山市委外宣局
唐山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2009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文明办、外宣局、公安局,市内各互联网站:
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净化互联网络环境,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繁荣我市互联网的信息服务业,促进互联网行业文明、健康发展,倡导网络文明、引导网络风气,促进网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中的作用,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局、市公安局决定,在评选2008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的基础上,继续评选2009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2009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局、市公安局联合主办。
二、基本条件
本次活动的参评对象为唐山辖区内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站和通过备案的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参评对象入围的基本条件如下:
1、网站开通两年以上,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传播有损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有悖人类和社会文明进步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信息;格调高雅,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低俗内容,网站积极传播公益性广告。
2、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守法,无盗版剽窃行为;倡导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经营中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不损人利己,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致力于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和弘扬社会美德,向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优质网络文化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与唐山文明网进行友情链接,并积极向唐山文明网发送相关精神文明工作的信息,且在唐山文明网刊发。
5、2008年度的“唐山十大文明网站”不在2009年度申报之列,但要严加复核。复核方式由评委会依条件在网上进行,已不符合文明网站条件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推荐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或地区特色、行业特色的网站参评。
三、申报方法
1、通过“唐山文明网”、“环渤海新闻网”,下载《2009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评选活动报名表》。
2、如实填写《2009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评选活动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书面形式提供,网站管理办法;人员学历,分工;软、硬件配套设备信息。
4、在2010年1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唐山文明网站”(唐山科技馆102室,电话:2854937)。
四、入选待遇
本次活动评出2009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 10个,颁发证书,赋予该网站“2009年唐山十大文明网站”标识;入选网站在市级新闻媒体予以宣传。
五、评选方式
根据报名和推荐确定入围网站,组织业内人士、专家组成评委会,制订具体评选指标,并将评选指标在参评对象范围内公开。评委会依据评选指标对参评对象进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产生2009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名单。主办单位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开、公正。入选的“唐山十大文明网站”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网民的监督。入选后的网站如有不良行为和与“唐山十大文明网站”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唐山十大文明网站”称号。
六、评选时间
1、网站推荐报名:2009年12月25日—2010年1月 20日;
2 入围网站确定: 2010年1月20日—2010年1月30日;
3、指标测评: 2010年2月1日—2010 年2月30日;
4、评委会评审:2010 年3月1日—2010年3月10日;
5、评审结果公示:2010年3月10日—2010年3月20日;
涉及评选活动的其它事项,由主办单位具体解释和安排。
七、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文明办、外宣局、公安局对评选活动要引起重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引导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倡导各级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互联网站作好调查摸底、搜集社会反映、评估社会影响,并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附件:2009年度“唐山十大文明网站”评选活动报名表
唐山市文明办 唐山市委外宣局
唐山市公安局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