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第六批社会化科普资助项目的通知
冀科协[2010]17号
各设区市和扩权县科协、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科协各直属单位、各有关新闻媒体、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
开展社会化科普项目资助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科普项目开发的重要举措,省科协已经连续实施了5年,资助开发了一大批优秀的科普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前我省科普工作快速发展,省科协将继续加大对社会化科普项目的资助力度,进一步推动科普工作的社会化和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现将实施第六批社会化科普资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1、科普资源开发
主要内容:(1)四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培训教材;(2)低碳社会、低碳生活宣传手册、挂图及DV作品;(3)创新性的科普展品和展具。
参考标准:符合科学、体现特点,便于传播,有所创新。
2、科普资源共享
主要内容:(1)全国和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资源数字化;(2)在市级以上媒体开办的知名科普专栏和重要专题;(3)科普资源产业基地建设和科普惠农渠道建设。
参考标准:效果突出、影响较大、有指导意义。
3、重点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
主要内容:(1)优秀“科普日”创意方案和措施;(2)全省性科普巡展和科普资源免费开放活动;(3)在全省具有影响和典型意义的其他创新性科普活动。
参考标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参与人数较多或传播领域较广、持续时间较长,受到公众欢迎;形式有所创新,有全省性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二、经费资助和权利义务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优秀科普项目进行资助,涉及面较广,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择优进行支持。资助经费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大小和难易程度不同评定资助额度。
项目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归项目完成者所有,省科协有将该项目用于公益性科普活动的使用权。接受资助的科普项目,要在其产品显要位置标注中国科协会徽和“2010河北省科协科普资助项目”字样(样式见附件2)。
获得资助的项目应在入选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完成或实施,届时省科协将组织验收。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要求提交项目完成报告、一定数量或特定形式的成品。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欲申请项目资助的单位(因资金拨付手续问题,暂不接受个人申报),按要求填写《河北省科协第六批社会化科普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于5月30日前报省科协普及部,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hbskxpjb@163.com。
各市及所辖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科协普及部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科协普及部;各扩权县科协可以通过设区市科协上报,也可以直接报送省科协普及部;省级学会、科研机构、大学及有关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报省科协普及部。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41号省科协普及部 050011
联 系 人:冯辉、张燕
联系电话:0311-86210485、86059317(传真)
此通知可登陆省科协网站http://www.hbast.org.cn下载。
附件:1、河北省科协第六批社会化科普资助项目申报表
2、产品标注样式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