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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试行)
添加时间:2010/10/20  来源:中国科协  点击:3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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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试行)
2010年10月19日

        为确保圆满完成中国科协事业发展规划(2012—2016)(以下简称“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依据国家编制“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科协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各级科协和所属团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提升能力的重要机遇期。科学编制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描绘科协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级科协和所属团体顺应国际新形势、应对国内新挑战,为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的需要;是团结和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实现科协事业新跨越的需要。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科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重点项目和实现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科学编制好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对于巩固科协事业向好势头、推动科协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科协事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中央相继制定印发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在组织编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相关专项规划,为我们科学制定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将提交2011年召开的中国科协八届一次全委会审议后发布实施。因此,科学组织编制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是当前各级科协和所属团体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坚持“三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把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总结中国科协“七大”以来取得的新成就、客观评价《中国科协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7-2011)》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我国科技事业、科技工作者队伍和科协组织发展的时代特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智慧,把握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发展重点,凝练重点项目,破解发展难题,使其成为指导科协组织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以及科学素质纲要为依据,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系统总结中国科协“十一五”时期事业发展经验,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大趋势,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位置、展现特色、发挥作用,切实把中国科协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伟大事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创新思路、体现特色。规划编制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从科协组织网络优势和专业技术特点出发,以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我国推动科技事业发展重要力量的作用的立足点,以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着眼点,切实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科协事业的根本任务,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科协事业的主要标准,进一步突出体现科协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3、突出重点、强化支撑。规划编制工作要着力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学术交流,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大力加强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着力培养举荐表彰优秀科技人才,夯实科协事业科学发展的组织基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紧抓住广大科技工作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科协事业发展中的关键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抓紧重点研究,组织项目立项,加大科协事业投入,加强科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解决科协事业发展中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4、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确保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让政府部门在推动自身业务工作的完成和在支持科协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部门工作和科协事业发展相互促进和双赢。要提高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动员各方力量,抓紧时间对科协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和论证。

        三、规划分工和专题设置

        (一)规划分工。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是包括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及其所属团体在内的整体规划,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中国科协事业发展规划(2012-2016)》;二是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二五”相关专项规划;三是开展“十二五”相关事业发展重点专题研究;四是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制的本单位“十二五”规划。其中:专项规划由中国科协相关业务部门或单位提出并组织制定;重点专题研究分别由中国科协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完成;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和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应分别组织制定本单位未来五年规划。在专题研究以及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和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五年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

        (二)专题设置。根据中国科协章程和事业发展的重点部署,初步建议围绕六个领域开展专题研究。专题研究采取“开放”方式,相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组织开展研究。

        1、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方面。根据党和国家的总体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及中长期科技规划、人才规划和教育规划,重点研究科协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未来五年工作的战略主线、基本思路和指导思想,明确未来五年科协工作的重要方向、主要任务、具体工作等。围绕中央关于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要求,系统总结“十一五”时期科协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重点研究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服务,发挥全国政协科协界作用,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等方面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重点研究提出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开展“讲、比”活动,加强院士专家站建设,探索以技术创新信息服务企业创新,加强创新方法培训,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作出新贡献。(牵头部门: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

        2、关于开展学术交流、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围绕中央关于搭建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学术交流平台、提升学术交流质量与实效的指示精神,系统梳理“十一五”时期科协组织在学术交流、学科发展、科技期刊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以会员服务、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和精品科技期刊工程等重大专题为重点,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科协组织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方面的主要目标、工作抓手、实施步骤和经费保障等内容。(牵头部门: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3、关于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围绕中央书记处关于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等要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深入总结“十一五”期间的成功经验,认真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五大工程和五项行动,以加强科技场馆建设、推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重点,重点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科协组织在开发优质科普资源、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普产业发展、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高全社会科普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具体举措和经费保障等,为推动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发挥科协组织的独特作用。(牵头部门: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4、关于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方面。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以及《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系统总结“十一五”期间科协组织人才工作经验,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等八个奖项为重点,重点研究创新型科技人才平台建设、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平台建设、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等重点项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提出围绕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提升和维护中国科技界和科技工作者良好社会形象等方面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重点领域、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牵头部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5、关于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促进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围绕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提高我国科学家国际学术地位,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树立我国科技界良好国际形象等方面,重点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科协组织需要举办或争取承办的大型国际会议、支持中国科学家进入国际民间科技组织和加强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等任务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牵头部门:中国科协国际联系部)

        6、关于加强科协自身建设方面。围绕“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切实加强科协自身建设,重点做好科协基层组织建设、科协系统信息化建设、科协系统文化建设、科协系统党建工作、兴办符合中国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等重大专题研究,并研究提出“十二五”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牵头部门:中国科协办公厅)

        (三)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是重点专题研究的主要承担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牵头领域的子课题,制定承担领域的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加强调研论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专题研究任务。

        四、编制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流程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和启动阶段(2010年9月-10月中旬)

        1、2010年9月30日前,形成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任务分工。

        2、2010年10月25日前,动员部署“十一五”规划和重点项目检查验收工作,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专题研究和各单位规划制定阶段(2010年10月中旬-2010年12月底)

        1、2010年10月31日前,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和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报送本单位“十一五”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由各重点专题研究的牵头部门提出本课题的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十一五”期间业已完成的研究成果。

        2、2010年12月31日前,牵头部门提交重点专题研究报告。

        3、2010年12月31日前,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和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报送本单位“十二五”规划方案。

        第三阶段,基本框架和规划(草案)起草阶段(2011年1月-2011年2月)

        1、2011年1月25日前,在前期重点专题研究、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和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制定的“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等内容。

        2、2011年1月31日前,将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基本框架等报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审议通过。

        3、2011年2月28日前,组织完成“十二五”规划(草案)编写工作。

        第四阶段,衔接与审查阶段(2011年3月-2011年4月)

        1、2011年3月10日前,组织专家开展规划咨询论证工作。

        2、2011年3月25日前,完成向各级科协及其所属团体、相关部委和社会有关方面征求意见等工作。

        3、2011年3月31日前,将“十二五”规划(草案)提交中国科协常委会讨论。

        第五阶段,审批发布阶段(2011年4月-2011年5月)

        1、2011年4月20日前,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二五”规划(草案)。

        2、提交中国科协八届一次全委会审议发布。

        五、保障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为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中国科协专门成立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张勤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各单位也要成立本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职责分工:

        1、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起草组。负责撰写中国科协“十一五”事业发展总结报告,起草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编制基本框架和规划文本。各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归口研究领域的提出重大研究专题、“十一五”情况总结、“十二五”规划草案编制工作。

        2、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及中国科协事业单位。负责总结各自“十一五”时期事业发展情况,制定本单位“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并对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3、规划重点研究专题承担单位。接受中国科协指派或委托开展相关规划重点专题研究,负责专题研究的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专题研究报告。

        (二)广泛动员,集思广益。要全面开展“十二五”科协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宣传工作。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规划的编制背景、意义和规划内容,增强科协组织内外对规划的了解和认同。要让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创新机制、集中智慧、形成共识的过程,要把规划编制过程成为研究推动工作的过程,要把规划编制过程成为谋划科学发展、策划重点项目的过程,从而为规划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要注意收集先进性、前沿性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要重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采取开放式的规划编制办法,通过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在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加强对规划内容的评估论证,拓宽征询意见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要充分发挥中国科协常委会和各个专委会的作用,加强对相关领域专题研究和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

        (三)落实措施、确保质量。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统筹各个领域,突出工作重点、明确阶段性任务,狠抓规划编制进度,把握好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要落实技术支撑单位,选配业务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加强调研和业务培训,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要落实必要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把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保障工作需要。要加强规划编制管理,保障工作深度,提高编制成果质量,确保按期高效优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要设立信息联络、反馈机制,及时沟通各部门、各单位的各项工作进度。

        规划编制期间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期间,要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与科协系统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把规划的编制质量和水平作为“创先争优”评比主要内容之一,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1、中国科协“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重点研究专题指南
          2、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3、中国科协“十二五”规划重点专题研究报告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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