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明办发〔2010〕4号
唐山市文明办
唐山市环保局
唐山市妇联
唐山市科协
关于在全市开展“低碳生活全民行动”的实施方案
(2010年2月21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精神,推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倡议低碳生活的落实,进一步引导全市人民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履行首届曹妃甸论坛共识,把我市打造成绿色增长新领军城市,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妇联、市科协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持续组织开展“低碳生活全民行动”,2010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低碳城市、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动员城乡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全民行动,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理念,普及低碳生活常识,推进低碳生活方式转变,加快低碳社会建设,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快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争做贡献。
二、行动目标
1、宣传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引导广大居民争做低碳生活的先行者。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倡导低碳生活、健康生活、绿色生活理念,教育全民自觉学习低碳生活知识,养成低碳生活习惯,形成低碳生活共识;引导全民将科学使用资源、保护地球家园、节能降耗的低碳生活方式贯穿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中,积极推广低碳生活行为,增强低碳生活自觉性,做低碳生活的先行者。
2、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居民争做低碳生活的有为者。以创建低碳家庭、低碳社区、低碳乡村、低碳企业、低碳机关、低碳学校、低碳医院、低碳饭店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从每一位市民、每一个家庭做起,从生活中的每一天和每一件小事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一克油、一张纸”做起,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改变传统的消费陋习和消费模式,戒除“便利消费”,摒弃“面子消费”、“奢侈消费”,减少生活中的碳排放,努力使城乡群众都成为低碳生活的有为者。
3、积极应用低碳生活技巧,引导广大居民争做低碳生活的创新者。积极探寻和总结低碳生活小窍门,征集应用低碳生活金点子,不断开创低碳生活“全民创造、全民创新”的新局面;引导市民自觉学习运用生活领域中的节能环保新技术,推广使用新能源、新材料;使用并开发有效的节电、节油、节气、节煤、节水和资源回收及废物利用的方法,把建设低碳生活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示范个人活动与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家庭、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低碳生活能力和水平,做低碳生活的创新者。
4、努力推进低碳生活示范,引导广大居民争做低碳生活的守护者。加强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节约资源、绿色增长、科学发展等各项有关低碳生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积极践行《唐山市民低碳生活守则》,在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努力推进“低碳着装”“减碳饮食”、“低碳装修”、“低碳出行”,引导人们在使用家用电器、家庭照明、用水用气、住宅装饰、垃圾分类、旧物利用、生活饮食、交通出行等日常生活中做到节能减排减碳,抵制各种不良生活习俗,做低碳生活的守护者。
三、行动任务
(一)组织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普及系列行动。包括:
1、开展好三个集中宣传。(1)集中组织“低碳生活基本知识”宣传。由市科协牵头,春节之后利用一个月(2月下旬起)时间,就“低碳生活全民行动”的相关知识、要求纳入科普宣传重点,抓好启动,集中宣传,尤其是组织好相关知识下乡村、进社区活动。此前,由市环保局负责,印制由市文明办、市环保局编制的《唐山市城乡居民低碳生活指导手册》,及时在集中宣传活动中下发至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园区、工业区)、各系统单位,并由各地、各单位组织翻印,保证《唐山市城乡居民低碳生活指导手册》进机关、进厂企、进社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2)集中组织低碳生活知识进校园相关宣传。寒假开学后,由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好低碳生活《倡议书》、《守则》、《指导手册》在校园的学习宣传,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将相关宣传资料普及到家庭。同时,在“6.5世界环境日”组织好相关知识的集中宣传。(3)集中组织《唐山市民低碳生活守则》系列解读。《唐山市民低碳生活守则》,已经市“两会”代表、委员讨论通过,这是城乡居民在低碳生活方面的基本准则。为使《守则》的基本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在3-4月间,由市文明办牵头负责,协同社科联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教授针对《唐山市民低碳生活守则》等内容进行系列解读,并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刊播。
2、利用好三个宣传“平台”。(1)社区展览平台。由市科协牵头负责,在3月中旬举办低碳生活科普展览,编印低碳生活科普资料、制作节电、节油、节气科普展板,在唐山抗震纪念碑广场进行展览,并在社区进行巡展。(2)电视栏目平台。由市科协负责,协同唐山电视台从3月份开始,开办“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围绕“低碳生活全民行动”主题组织宣传,每周播出一次节目。(3)网络专题平台。由市文明办协同劳动日报社,在环渤海新闻网开辟“低碳生活全民行动”专题,宣传低碳生活知识,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活动动态,组织网民讨论;由市科协、市环保局、市妇联负责,分别在唐山科普网站、环保网站、妇女网站设立专门网页,宣传低碳生活,建立科普资源共享区,提供低碳生活科普挂图,为扩大宣传提供必要的资料;由市文明办负责,在唐山文明网开设宣传专题,并指导“唐山十大文明网站”全部链接相关专题。
3、组织好三个主题大赛。(1)组织开展“低碳生活常识知识大赛”。由市环保局、市科协牵头负责,由各县(市)区和各系统先期组织发动,“五.一”之前,由市里组织集中大赛。以更好地宣传普及低碳常识,推广低碳创新技巧,营造全民推动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2)组织开展“家庭低碳生活金点子征集大赛”。由市妇联、市环保局牵头,从3月份起开始发动,组织面向市民、家庭开展“低碳生活”金点子征集活动,交流低碳生活创意、征集搭建市民“低碳生活”创新平台。争取在各县(市)区、各系统层层组织开展的基础上,在6月份前后,通过新闻媒体举行全市性的大赛决赛。征集的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3)组织开展“低碳生活家庭展示大赛”。由市妇联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和各系统围绕“低碳生活全民行动”主题,以展示家庭低碳生活成果为重点,以宣传低碳生活技巧为核心,以增强全民低碳生活意识为目标,以电视风采展示为窗口,搭建城乡居民“低碳生活”家庭交流展示平台,在9-10月份,进行全市规模的电视大赛决赛。
以上三个大赛,均以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妇联、市科协名义,由指定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低碳生活”系列主题创建行动。全年组织好三项:
1、组织开展“低碳单位”创建活动。由市环保局负责,“绿色创建”活动为依托,将“低碳单位”创建纳入“绿色创建”活动范畴。研究制定低碳创建标准和相关指标,组织开展创建低碳社区(村)、低碳学校、低碳机关、低碳医院、低碳饭店、低碳企业活动,使低碳生活的相关引导指标纳入“绿色创建”之中。凡是绿色创建单位,必须达到“低碳生活”标准。
2、组织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由市妇联负责,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家庭”为依托,以推动创建“低碳乡村”、“低碳社区”为目标,组织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研究制定低碳家庭创建标准和相关指标,组织开展创建低碳家庭活动,使低碳生活的指标融入“科学发展示范家庭”之中,凡是2010年底前达到“低碳”创建标准的家庭,方可入选“科学发展示范家庭”。
3、组织开展“低碳科普宣传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由市科协负责,以争创“科普宣传先进单位”为依托,将“低碳生活”的宣传普及工作成效纳入创建评选之中,丰富、细化创建评选标准,使低碳活动宣传普及与常规的科普宣传紧密结合,“低碳”科普宣传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不可入选“科普宣传先进单位”。
以上三项活动,由市文明办加强协调,并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农户)创建活动为依托,将“低碳生活”相关指标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农户)创建评选活动之中,经市环保局、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评选确定的低碳创建单位(家庭),优先考虑进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农户)行列。
(三)组织开展“低碳生活”示范引导行动。重点是抓好“家庭”和“单位”的双百示范:
1、由市妇联主抓,市环保局、市科协配合,抓好100个“低碳生活示范家庭”。低碳生活示范家庭建设要与科学发展示范家庭建设紧密结合,从各乡村、街道和社区抓起,一季度搞好选点布局、二季度抓好基础示范、三季度进行完善提高、四季度强化示范引导。“示范家庭”全年拟抓100个左右,其中市级抓50个,县(市)区共抓50个。
2、由市环保局主抓,市妇联、市科协配合,抓好100个“低碳生活示范单位”。“示范单位”包括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学校、机关、医院、饭店、企业等。年内抓出示范单位100个左右,其中市级抓50个,县(市)区共抓50个。
“双百”示范单位分别由主抓部门在4月底前制订标准、落实布局、启动建设,并以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妇联、市科协四家名义挂牌引导;5月份,由市对各示范点先期提供部分引导资金;年底前,每个示范点达到示范标准并发挥作用者,由市、县两级进行奖补。以此,确保年底之前抓出一批可学、可看、可示范的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保障“低碳生活全民行动”顺利推进,市成立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妇联、市科协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相应工作。市直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园区、工业区)都要建立相应机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文明办、环保局、妇联、科协要根据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制定《低碳生活全民行动细化方案》,逐项落实责任目标,同时组织、指导本系统扎实开展“低碳宣传”和“低碳创建”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园区、工业区)文明办、环保局、妇联、科协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责任分工,丰富活动内容,研究创建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园区、工业区)和市内各单位也要制定《低碳生活全民行动实施方案》,于2月25日前报活动办公室(市文明办指导处,电话:2802942;邮箱:wmbzdc@163.com)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评。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相关部门对整个创建活动进行阶段督导,对列入示范点的单位给予具体指导和适当奖补,对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市环保局将对落实组织开展低碳生活的成效情况,与考核各县(市)区年度环保目标相结合,并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在绿色创建中予以加分奖励。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加强对低碳生活全民行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办“低碳生活全民行动”专栏专题,进行低碳生活系列报道,刊播低碳生活方面的公益性广告,集中宣传“低碳生活全民行动”重点任务和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典型,引导城乡居民关心、关注和自觉践行市民低碳生活守则。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园区、工业区)要充分发挥社会宣传的基础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低碳生活”的理念,大力倡导“低碳生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加强低碳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充分利用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场所、报刊网站等阵地进行宣传,在全市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