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政办[2010]45号)文件要求,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年底前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成员单位2010年度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成员单位根据唐政办[2010]45号文件要求,对照《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唐全科组发[2010]13号)首先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评分表,完成年度自查报告。
要求:自查报告不少于2000字,体现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特点与存在不足。自查报告与《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评分表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查检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督导组于12月底前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听取汇报、座谈、查阅档案。(需要查阅的档案包括文件、会议纪要、经验材料、图片等。)
三、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经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考核办,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一:《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县市区)
附件二:《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市直)
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