毽球源自侗族、苗族、水族同胞喜爱的体育活动“手毽”。手毽是劳动人民在田间播种水稻时,由扔接稻秧的一系列动作启发下诞生的,是侗族带有社交性质的体育项目。
毽球的技法以踢、触为主,可用头、脚及身体去接球,但不能用手臂触球,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其打法类似于藤球、排球。在本届民族运动会上,毽球比赛有男子组和女子组两个组别,比赛双方各派三名选手出场,其中站在靠近球网的两名队员从左至右分别为3号位和2号位队员,靠近端线的队员为1号位队员。
毽球比赛场地的布局酷似排球场,是长11.88米、宽6.1米的长方形,场地四周2米以内不得有障碍物,比赛场的上空从地面量起,至少要有6米的无障碍空间。毽球由毽毛、毽垫构成,是用四支白色或彩色鹅羽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内,与下部毽垫连接而成。
在1995年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毽球第一次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本届运动会上,毽球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决出第一至第八名。若各项目参赛队只有7个以下(含7个),则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