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科普 | 前沿关注 | 空间探索 | 生命科学 | 国防时空 | 生活顾问 | 自然世界 | 科学漫谈 | 信息时代 | 科普视频 | 科普论坛
首页 | 科协在线 | 地震扫描 | 北方瓷都 | 钢铁工业 | 煤炭产业 | 冀东文化 | 唐山名人 | 网上科技馆 | 科普动画 | 下载区
网站公告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站内搜索
 范  围
 关键词
本类热点Top10
中国科技馆新馆奠基[组图]
英特尔发布新品奔腾D P4将光荣退休
欺骗眼睛的“诡计”:“会动”的幻觉图片
神舟六号开始总装 今年9至10月发射
动物眼睛看到的世界什么样?
“神舟六号”航天员生存环境揭密
震撼世界的十大科学实验
共同关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日本展出全球最小人形机器人
北京市科委积极探索软件领域自主创新的新机制(1)
当前位置:首页>>今日视点>>今日视点>>阅读文章
“漂白的豆芽”真的致癌吗?
添加时间:2011/11/4  作者:云无心  来源:科学松鼠会  点击:2340  
【 双击滚屏 】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 【 字体: 】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北京黑作坊用工业化学物漂白豆芽”的调查。报道中称,黑心作坊用一种叫做“连二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的化学物来漂白豆芽,并根据“专家介绍”,这种化学物“是一种强氧化剂,主要在纺织业、造纸业用作漂白剂,其与水接触后会释放大量的热和二氧化氢(编者注:原文如此。疑应为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长期食用连二亚硫酸钠漂白的豆芽,会损害人的眼睛、呼吸道黏膜和肝脏,引起头痛、恶心、呕吐,并诱发癌变。” [1]

  这种“化学物”,真的这么恐怖吗?


左边经漂白的豆芽明显比右边未经漂白的要白。图片来自: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保险粉”,是合法食品添加剂

  按照报道提供的信息,我们不难找到这种物质的英文名称“sodium hydrosulfite”,以及它的其他译名,比如“低亚硫酸钠”。再去查一下《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会发现它是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与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一样,作为“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使用。允许使用的食品有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干制蔬菜、果蔬汁、葡萄酒等二十几类 [2]

  这几种“化学物”的作用机理是类似的,最终都是通过二氧化硫起作用。关于它们的作用和安全性,在以前的文章"《葡萄酒中为何含有二氧化硫?》"已经介绍过,这里也就不再重复了。

  用于豆芽仍属非法,为掩饰产品劣质

  当然,说它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并不是说用这种物质来漂白豆芽的做法就是可以接受的。首先,目前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没有允许这类添加剂用于新鲜蔬菜,那么把它们用于豆芽就是违法的——这种违法不是有毒有害,而是“超范围使用”。换句话说,国家标准没有允许它如此使用,不见得是因为这么用会有危害,而是“没有必要使用”。在没有必要使用的地方使用,目的一般是掩盖产品的劣质之处。这显然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相悖,所以不被允许。 其次,这种“连二亚硫酸钠”也是用途很广的工业原料。要用于食品中,必须是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级”产品。因为食品级产品的生产成本要高得多,而起作用的成分跟工业产品却没有区别,所以不法商贩使用工业级产品代替食品级产品是常见的违法方式。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中,这是需要重点监管的方面。

  总结一下:

  “连二亚硫酸钠”本身被批准了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漂白、防腐、抗氧化,可以用于多种食品中,合理使用并没有安全性的问题,更不会“诱发癌变”。但是,“漂白豆芽”不在其批准的使用范围之类,属于“违规使用”。此外,它还涉嫌用工业级产品来代替食品级产品,就具有潜在的安全风险,违法性质也就更严重。

参考文献:
[1] 新闻:北京黑作坊用工业化学物漂白豆芽 日售数千斤
[2]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

相关文章
[ 今日视点 ] “立夏”和“入夏”是一回事吗? (2017/5/8)
[ 今日视点 ] 喝醋能软化血管?别闹了! (2017/5/3)
[ 今日视点 ] 细菌竟能捍卫你的美食? (2017/5/2)
[ 今日视点 ] 今日谷雨,这些健康知识,你知道多少? (2017/4/20)
[ 今日视点 ] 虚拟现实:离大众还有点远 (2017/4/13)
[ 今日视点 ] 食物搭配真的有禁忌吗? (2017/3/10)
[ 今日视点 ] 吃粗粮,有讲究 (2017/2/15)
[ 今日视点 ] 我们的手机号码为什么是11位? (2017/2/14)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版权申明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 Copyright © 2004-2005 唐山科普在线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北京光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 Powered by Glaer GIP(TM) V3.0
冀ICP备05016301号-1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