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先见之明?一个“霾”字,上面是“雨”,下面是繁体字的“狸”——“伏兽也”。
近些天来,京沪多地弥漫“灰黄色”、“灰蒙蒙”甚至“一股硫磺味”的所谓“大雾”,真凶正是埋伏其间的“霾”。
已经公开征求过意见、历经20多次修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前日正式宣布,再次征求意见,并首度纳入“PM2.5”作为监测指标。
而“PM2.5”,正是“灰霾”的元凶。
近日还有一条消息:复旦专家课题组一份报告显示,雾水中存在致癌致畸物多环芳烃……
人们心头的大雾,究竟将如何消散?
“灰霾”不是雾,是空气浑浊
10月最后一天,家住在北京南四环的小葛出门时,戴上了口罩。大雾笼罩下,一眼望去灰蒙蒙一片,部分地区的能见度甚至不足200米。空气中弥漫着烟味,有人称之为“一股硫磺味”。她感觉“一出门就嗓子不舒服”。她说印象中每逢秋冬交替,北京都有几天大雾,天气不“透亮”,但是今年好像时间特别长。
11月13日夜,小张跳上一辆出租车,就听见司机抱怨:“你看这天,雾蒙蒙的,看都看不清。”当时上海的夜空,在灯光照耀下,呈现一种“模糊的灰黄色”。
“一有雾空气就不好”,这样的情形,不止京沪。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准确地说,连日“大雾”应是“灰霾”。
据环保部给出的定义,雾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雾是相对湿度较高时发生的自然现象,而霾(灰霾)是一定天气条件下,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子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空气普遍浑浊现象。我国区域性灰霾天气日益严重,与人为排放的大气颗粒物不断增加,尤其是细颗粒物增加有关。就像每天晨练的叶阿婆所说:“如果是起雾,那种湿气是非常舒服的,但这种‘灰雾’全是脏东西。”
如果说得更精细一点,那么,一般来说:水分含量达到90%以上的,叫雾;水分含量低于80%的,叫霾。而在80%至90%之间的,是雾霾混合物,但主要成分是霾。
另外,想要区别霾和雾,也有一些肉眼看得见的办法。比如雾的厚度,只有几十米至200米,霾则有1公里到3公里。又如雾的颜色,是乳白色、青白色,霾则是黄色、橙灰色。再如,雾的边界很清晰,一旦过了“雾区”,可能就是晴空万里,但霾与周围环境的边界,则不明显。
那么,“灰霾”主要是什么构成的呢?它有什么危害?
“毒雾”之害,究竟几何
1998年,北京进行蓝天工程项目试验,首次证明了灰霾主要由“PM2.5”组成。
据专家解释,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小于等于2.5微米是什么概念?拔一根你的头发丝,它的粗细等于灰霾颗粒物的20倍。
或许正因为体积如此之细小,所以灰霾颗粒物的另一个名字是:“可入肺颗粒物”。
上海环境检测中心总工程师伏晴艳向记者详细解释:PM2.5在大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有重要影响;不仅如此,PM2.5能穿过鼻腔中的鼻纤毛,直接进入肺部。因而,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PM2.5浓度越高,呼吸系统病症和心血管病的发病率,也同步增高。
不少人听说过,著名的1952年伦敦“毒雾”事件:连续数日,寂静无风,持续大雾,大批航班取消,白天汽车开灯;正举办的一场牛展览会,参展的350头牛有52头严重中毒,14头奄奄一息,1头当场死亡;不久许多市民也感到呼吸困难、眼睛刺痛,哮喘、咳嗽,死亡率陡增,有资料显示为4000人……这是世界环保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这个“伦敦毒雾”,会是“灰色之霾”吗?
记者昨日找到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生李想,他明确表示:1952年的伦敦“毒雾”不是“霾”——“传统定义中,霾主要指的是空气中含有大量漂浮颗粒物。虽然如今大城市中的灰霾并不单纯如此,雾中也包含各类化学物质,但对于1952年发生在伦敦的‘毒雾’,准确全面地说,不能称之为霾,而是一种人类造成的有毒烟雾。当时的伦敦,主要靠烧煤来取暖和生产。遍布在工厂和住宅区的难以计数的烟囱,昼夜不停排放烟雾。又因为那些天的伦敦,正好处于高气压下,没有风,所以包含各种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等化合物的浓烟,越积越浓,弥漫在城市上空。有数据显示,当时每立方米的二氧化硫含量,超出平日的6倍,每立方米的PM2.5、PM10等颗粒物含量,高出平时的9倍,所以发生中毒悲剧。这是毒烟,不是霾。”
那么,也是李想所在的复旦大学环境科学系陈建民教授领衔课题组,有报道称监检显示在雾水中,可检测到致癌致畸物——多环芳烃?李想表示:“雾水中的多环芳烃量,肯定比油烟和香烟中少。不过也要注意,雾是长时间持续性的。”李想进一步解释说,PM2.5指数和多环芳烃含量 “并不是一回事”:PM2.5是指空气中的颗粒物,而多环芳烃是一种化合物,相对而言,PM2.5比多环芳烃更加直观,人体呼吸的吸入量更大,对健康的影响也最直接。而多环芳烃以两种形态存在于大雾中,一是气态化合物,直接被人体吸入,二是颗粒物吸附态,附着在颗粒物上被人体吸入。所以,多环芳烃存在于PM2.5等颗粒物较多的灰霾中,对人体健康会雪上加霜。
专家介绍,灰霾的形成因素主要有三:一是水平方向的静风增多,大楼越建越高,地面摩擦越大,高空经过的风就会越“静”;二是垂直方向的逆温现象,就是城市高空比低空更热,这和静风一样,会让污染物停留难排出;三就是悬浮颗粒物的增加,这与工业、汽车,尤为密切相关。
看来,要管住“灰霾”,在城市向环保转型之外,首先要逮住这个反映悬浮颗粒物增加动向的“PM2.5”。
为逮“PM2.5”,正抓紧比对方法
逮住“PM2.5”,难吗?
北京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的于建华向记者介绍,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次修订之前,环保部对PM2.5检测的调研工作,已经进行了两三年;一些省市、科研机构和大学,都已经具备相关的检测设备和数据。“硬件和检测试验数据做了好多年,公布PM2.5从技术和工作安排上,没有太多障碍。”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
伏晴艳也告诉记者,对于PM2.5的监测技术,上海亦已比较成熟:2000年开始,就陆续在一些监测点位上,进行科研性质的尝试;目前在杨浦、宝山等20多个点位,已经具备监测PM2.5的能力。
那么,何时能够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PM2.5的监测方法有多种,而且国家对自动监测尚无技术规范,到底哪种方法适合当地情况,目前正在抓紧做方法比对。
上海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技术规定》真正开始实施后,将按规定在《上海市空气质量日报》中,对PM2.5的监测数据进行公布。但若要做到“预报”PM2.5的数据,技术上还存在较大挑战。
“感官差异”,会否消弭?
逮住PM2.5,对不少人实际感觉空气质量与监测报告结果之间的“感官差异”,会消弭吗?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坦言:“对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PM2.5是造成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发布的周期,是前一日中午12点到当日中午12点,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日有区别。24小时的周期评价结果与某一时刻的感官存在一定差异。”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环保部同时开展了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制定工作,不仅增加了臭氧、PM2.5等评价因子,还将日报周期修改为0点到24点,“将来,民众的这种感官差异,定将逐渐减少。”
伏晴艳表示,在空气质量发布周期方面,上海已打破“一天一报”模式,而采用“一日三报”:分别发布“早6点至中午12点”、“中午12点至晚上18点”、“晚上18点至次日早上6点”的空气质量。若在这3个时间段内,出现空气质量的特殊情况,会尽量进行有效预警,以此来减少空气质量污染指数与公众感官的差异感。
不过,有关专家也表示:“空气质量预报有一定的偏差,某一个时刻的浓度突然增加,是很难预料的。”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更有效地发布重污染预警,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美国康州环保局前任空气质量总管克里斯·詹姆斯先生同样表示,按美国标准,对一个区域的空气质量判断,将根据24小时PM2.5的浓度做出评价,单一小时浓度没有评判意义。
记者手记
合力减排 人人有责
“对我们而言,压力不在于质疑,而在于减排。”杜少中近日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他说,燃煤、机动车、工业和扬尘,是4个主要污染源。消减可吸入颗粒物的值,都要从这4个污染源上,去下功夫。
“而对于大城市来说,减排最大的难度,就是处理好城市发展和环境的关系。”于建华说。以北京机动车增长量为例,1999年起北京市不断提高新车标准,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分别开始执行了国一、国二、国三、国四标准,其中国四标准与国三标准相比,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50%。但是,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在2005年是258万辆,现在已逼近500万辆。虽然单车排放量下来了,但排放总量并没减少。作为特大型城市的上海,也面临同样的情势。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根本上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方面,通过经济发展转型,推动城市向环保转型。如针对城市群大气污染区域化的新特点,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10日表示,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尽如人意,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显现,今后将把深化区域污染联防机制,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有效途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
而另一方面,就需要我们城市每一个人、每一位社会成员,做出力所能及的减排努力。很简单,比如少开一天车,或是随手关电脑。
这,也正是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我们社会应该有的价值取向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