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小的节能灯,比普通白炽灯节电80%,发光效率和使用寿命约为白炽灯的5倍。然而,一旦灯管破损或废弃后处理不当,其所含有害物质很可能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标准化的回收体系和制度,对于破损报废、达到使用寿命之后的节能灯管,不少市民是一扔了之。为此,有关专家呼吁,在推广节能灯的同时,我国亟待完善节能灯回收机制和体系。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在推广节能灯的同时,我国节能灯的回收却成为难题。一方面,很多人只知道节能灯“省电”,却不了解废弃节能灯管对环境的具体危害;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还缺少废旧节能灯回收的渠道。
一位曾从事废旧节能灯管回收的废品回收商告诉记者,就废品回收商和加工商而言,废旧节能灯管本身并没有像饮料瓶、废家电等废品那样的再利用价值,回收“无利可图”。
为此,业内专家指出,建立全国性、标准化的节能灯回收体系和制度成为当务之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建议,我国在垃圾分类和重金属回收方面还没有相关立法,在节能灯管回收处理方面更是存在空白。国家应出台相关规定,对废旧节能灯、电池等含有害金属的废弃物制定专门条例,设立专门回收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可采取谁制造谁回收的方法,由生产企业回收自己产生的废物。
在日前举办的飞利浦“我行动、我绿动”百万节能承诺大行动活动现场,飞利浦照明中国高级市场总监余泳涛告诉记者,在未来的节能灯推广活动中,飞利浦将在回收模式等方面加强创新,比如在推广地区尝试与经销商网点、第三方网点、居民社区、大宗用户单位等进一步合作,扩大辐射面,更好地完善节能灯的回收工作。不过,他也指出,如果由国家集中设立回收与处理机制,将更有利于整个行业提高节能灯的回收效果以及对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