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1月23日电 台湾消息:台湾“新闻局”官员昨天透露,互联网将比照电影、电视的分级制度,分为普遍级、保护级、辅导级和限制级等四种等级,以便家长或老师为孩子筛选可点选的网络内容。新制明年10月25日执行,台湾成为继日本后,第二个实施网络分级的亚洲地区。
“计算机网络内容分级处理办法”,将网络分四级:1、一般人皆可浏览的普遍级,2、未满6 岁儿童不宜浏览的保护级,3、未满12岁儿童不宜浏览,12岁以上未满18岁的少年需父母或师长辅导浏览的辅导级,4、未满18岁不得浏览的限制级。依规定,网络平台提供者、内容提供者提供网络聊天室、讨论区、贴图区或其它类似功能者,应标示是否设有管理员,及适合进入浏览者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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