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的电子烟销售商们正伤透脑筋:在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电子香烟未被允许上市。因含有尼古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将其认定为药物传递装置。上周四的华尔街日报称,自2008年以来,FDA已扣留了七百多批次的电子烟进口,并要求经销商提供电子烟能起到戒烟作用的临床证据。据此,商家改口称电子烟并非用来戒烟,只是替代香烟的消遣物罢了。
何谓电子香烟?它靠电池驱动,外形近似真烟,“烟嘴”里装有尼古丁,由于内有发光二极管,烟头处还会泛红光。普通香烟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害致癌物,如烟焦油和一氧化碳等。而电子烟不需点燃,不会使旁人吸到二手烟。这样看来,似乎电子烟更为无害。
引来美国FDA关注的是电子烟的“精粹”部分,也就是装有尼古丁的“烟嘴”,在电子烟中,这部分被称作“烟弹”,用完后可替换。烟弹的成分有水、丙二醇(或甘油)、香料和液态尼古丁,其中丙二醇的含量要占到60%以上,它的作用在于产生吞云吐雾的效果(舞台上的烟雾背景也是它和甘油等化学物质造成的)。
吸电子烟时,烟弹内的溶液经加热被雾化,喷出的烟雾为丙二醇和水蒸气,尼古丁则被释放至肺部。
尼古丁本身并非致癌物,但却是产生烟瘾的主要原因,它是神经毒素,会刺激神经,引起吸食者的快感,从而自然成瘾。它的毒性也很强,几十毫克的纯尼古丁便能致死。
早前,有争议指出电子烟中的尼古丁含量极高,一只烟弹中的尼古丁含量近20毫克,是一根真烟的十几至二十倍。对此某些商家的解释是,一只烟弹的尼古丁含量相当于一盒香烟,可以吸食300口,不应与一根香烟对比。但首先,尼古丁的摄入量和各人吸烟的深浅有关,300口并不是个定数。其次,对于那些想靠电子烟戒烟的烟民,很难会有意识去记录自己抽了多少口并停止吸烟。相反,省去了重复拿烟点烟的环节,或许一只烟弹会在不经意间被一气呵成地抽完。如此一来,不仅达不到戒烟初衷,反倒是加重了体内的尼古丁含量。
华尔街日报援引一些科学家的看法指出,长期暴露于丙二醇蒸气中或对人体不利。此外,FDA在报告中称,一些厂家为了降低烟弹成本,用二甘醇替代丙二醇,前者是一类低毒化学物质,常用于防冻剂。而在烟弹中加入的香料,可能会诱使那些本不吸烟的青少年尝试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