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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香”:警惕美味背后的隐患
添加时间:2010/9/26  作者:李颖 易立  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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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上销售的“一滴香”等浓缩型调料,由于满足了现代人既贪图方便又重视口感的需求,因而在市场大行其道。但是这样的汤料食用安全卫生吗?请关注——

    您是不是觉得饭店、路边摊的食物越来越美味了呢?当您吃过之后,是不是觉得家里做的饭菜就再也没有滋味了呢?原来,这些美味的背后“别有滋味”——不用传统的天然香料,也不用天然食材特别熬制的浓汤,只需少量加一些浓缩调味料,便可“一滴变浓汤”。

    上海食品研究所吴志英工程师表示,从专业角度来看,这些调味料的工艺和成分很可疑,“一般天然原料浓缩提取物是达不到这样效果的,其中必然添加了非天然的物质。”

    “一滴香”“姊妹”很多

    记者走访中发现,除了“一滴香”外,市场上还有辣椒素、肉精油、透骨香、牛肉粉、鸡肉粉、卤肉香膏等,都是能以很少的用量使食品迅速提鲜、增香。“这种卤肉香膏,只要一点点,就能散发出香气,不少酱卤鸭、烧烤鸭都用它。”北京市集贸市场内的一位摊主说。

    这些调料的效果如此神奇,对人体会不会有危害?记者就此上网搜索,发现《中国质量报告》曾报道称,食品专家断定“一滴香”是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做出来的,而食用化学合成物对人体危害很大,长期食用“一滴香”有损健康。营养专家认为,这些化学合成的添加剂进入人体后,类似精油这些物质,如果随脂肪沉积在体内,想代谢排出体外非常困难。长期在身体内积累,相当于慢性中毒。

    尽管今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新规,明文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需要向消费者明示,但是餐饮行业却并没有把频频使用的添加剂对外明示。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中虽然允许食品添加剂在餐饮业中使用,但对于其使用量却没有规范,而一些餐馆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即使过量使用也无法监管。

    此外,有专家表示,可以使用的食用香料上千种,但香料类产品标准的仅有42个,香精类标准有2个,由于生产环节的标准过时,即使“一滴香”等添加剂获得QS质量安全许可,也不一定意味着这些添加剂绝对没有问题,再加上使用环节的监管措施缺失,导致餐饮行业种种乱象层出不穷。

    用“伪高汤”涉嫌商业欺诈

    上海食药监管部门的专家解释说,“一滴香”是国家允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属于香精的一种,并非媒体宣传的致癌产品。企业只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领取生产许可证,就可以生产“一滴香”。不过,“一滴香”产品须通过QS认证方可上市销售。

    在专家看来,之所以“一滴香”会引发社会关注,更主要的原因是某些饭店在使用“一滴香”时隐瞒信息,存在虚假宣传。比如,按照常规烹调方式,“高汤”需要用较好的食材经过考究烹饪而成,但如果某些饭店使用“一滴香”,可能只添加一两滴就能实现“高汤”的效果,却不对消费者告知,还是以传统“高汤”为名向顾客推荐。

    “饭店使用‘一滴香’等增香剂制成的伪高汤,涉嫌商业虚假宣传。”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郭万隆律师认为,很明显,餐饮企业在给顾客的菜单上只会标明是何种汤,而不会写出是“一滴香”调出来的。用合成香料调制成高汤味道的锅底,冒充高汤,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显然是欺诈行为。

    他分析,从法律角度来说,“即便‘一滴香’是安全的,那也应该注明出来,把所有成分都清楚地列出,让食客看到,并自己选择。”况且“一滴香”的成分是否有害,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若有害,则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

    食用香精产品将被强制规范

    五常大米添香掺假,“一滴香”滥用兑“高汤”,最近,好几件食品安全事件都跟一个名词“香精”有关。从下月起,国家标准《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将正式生效实施,食用香精标签8项内容将强制标识。

    在冷饮、糕饼等各类食品中,食用香精被广泛应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缺少专门的法规或标准对食用香精类产品的标签标示做出明确规定,食用香精产品一直存在着“空白标签”、胡乱标示等混乱现象,以至于出现生产商往大米里添加不明化学物调制出“五常香米”,餐饮店随意使用无证“一滴香”勾兑冒充“高汤”这些食品安全事件。

    据悉,新国标特别明确了食用香精产品标签上强制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配料清单;净含量;制造者、分装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许可证号(适用于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用香精产品);警示语(要标识“不可直接食用”字样)。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第一项专门针对食用香精类产品标签的标准,市场上新兴的“一滴香”的功能正是起香味作用,此类产品主要用于烹饪,消费者不能直接食用,按照《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的定义,其属于该标准约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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