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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踊跃参加2010年全国心理科普知识大赛
添加时间:2010/9/29  来源:新浪网  点击: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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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是由中国科协科普部、卫生部疾控局支持,由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联合主办。通过在全国各大中小学校进行心理科普作品征集,在社会公众中进行网络心理知识竞答的活动,藉此向公众宣传和普及心理学知识、倡导关注心理和谐建设、提升公众心理科学素养、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二. 大赛主题

  提升心理科学素养,共建和谐文明社会

  三. 大赛时间

  2010年9月—12月。

  四. 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中国科协科普部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办单位:

  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

  协办单位:

  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中国公众科技网

  人民网科技频道

  新浪网科技频道

  中国网科技频道

  技术支持: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健康促进研究中心

  中国教育学会《学校心理教育的理论构建和心理技术在

  学校教育中的运用》总课题组

  五. 大赛组委会(名单略):

  六. 大赛宣传: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组织成员单位网站对大赛进行宣传。

  七. 大赛内容

  大赛包括全国心理科普知识竞赛、全国心理科普作品竞赛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八. 参赛对象:

  1. 心理科普知识竞赛面向全体公众。

  2. 心理科普作品竞赛面向全国青少年和心理教育工作者。

  九. 大赛报名:

  1. 报名方式:

  1) 参加知识竞赛在中国公众科技网(www.cpst.net.cn)直接注册参赛。

  2) 参加作品竞赛需在中国公众科技网(www.cpst.net.cn)下载并填写报名回执表,并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 报名要求:

  1) 作品大赛鼓励团队申请,每个团队不超过4个人(学生和辅导教师)。

  2) 参赛个人或团队所在学校可作为作品参赛的推荐方。

  3) 参赛者提供作品时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

  4) 每个学校可选送参赛作品最多不超过3件。

  5) 参赛作品实行实名制,若获奖者信息与报名表中内容不符,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十. 奖项设置

  1. 心理知识网络竞赛:

  设幸运奖 300名 颁发纪念品。

  2. 心理科普作品竞赛:

  设特别奖 4名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设优秀奖 20名 颁发获奖证书。

  设纪念奖 50名 颁发获奖证书。

  3. 优秀组织奖:

  大赛组委会将视各参赛学校的作品报送数量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十一. 其他事项

  1. 所有参赛作品没有在任何公开媒体发表或展示过。

  2.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集体原创。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涉及的纠纷由作者本人全权负责。

  3.大赛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公众科技网上展播。

  4.本次大赛各项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十二. 联系方式: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市海淀区香山红旗村3号院11号楼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邮 编: 100093

  联 系 人: 常 浩 陆 燕

  电 话: 010-52781125 ,010-52781028

  邮 箱: xlkpds@psych.ac.cn

  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

  2010年9月

  附件一 心理科普知识竞赛

  1. 竞赛时间:

  2010年9月15日-10月30日。

  2. 竞赛题目:

  1)心理科普知识竞赛题库包括基本概念、心理科学、生活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健康等几大类题目。

  2)竞赛题型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3)参赛者登录大赛网站中国公众科技网(www.cpst.net.cn),电脑会随机从题库中抽出12道题目组成答卷,供网民答题。

  3. 竞赛规则:

  1)所有网民均可在网上答题,答题结束需提交个人真实的身份信息(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中奖后发送奖品。

  2)一次答对题目超过7道,即可参加幸运抽奖。可无限制重复作答。

  3)网民答题完毕,点击提交。电脑会马上反馈正确答案及答题情况。

  4. 现场心理科普知识竞赛:

  1)大赛鼓励和支持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自行统一组织现场知识竞赛,大赛组委会将向组织方无偿开放大赛题库。

  2)组织现场心理知识竞赛的单位需向大赛组委会递交申请书,并签盖组织方的公章,详见附件3。

  3)组织现场心理知识竞赛的单位需在竞赛结束后向大赛组委会递交竞赛现场的录像资料。

  附件二 心理科普作品竞赛

  心理科普作品大赛分大赛报名、作品征集、作品评审和颁奖展播几个阶段进行。

  大赛报名:2010年9月15日-10月15日

  作品征集:2010年10月16日-10月31日

  作品评审:2010年11月

  颁奖展示:2010年12月

  (一) 心理科普视频作品

  1. 作品内容:

  1) 围绕心理科学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等主题进行创作。

  2) 结合自身对心理科学知识的理解与体验进行创作。

  3)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简短精干,具有科学性和创意性。

  4) 情节完整、文字规范、作品格式符合要求。

  2.无效作品:

  1) 违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 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4) 提交的内容涉嫌伪科学或包含不良信息。

  3. 作品格式:

  1)作品形式:可以进行自动播放的视频文件。(如动画、录像等)。

  2)作品格式: AVI、WMV、MPG、FLV。

  3)作品大小:视频自动播放少于5分钟;文件小于1 G。

  4. 赛程安排:

  1)作品提交:最终作品提交需将源文件刻盘,与报名表一起邮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邮寄时请再信封上标注“2010年全国心理科普视频作品竞赛”字样,作品提交截至日期按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作品评选:由大赛专家委员会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集体评审,并最终评选出各类优胜作品。

  3)获奖揭晓: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5. 评选标准:

  1) 作品的专业性:作品中传达的知识点是否清晰、解释是否准确、条理是否清楚等,权重40%。

  2) 作品的创意性:作品中是否体现更多的创造性思维方式思想和新颖的色彩,权重20%。

  3) 作品的通俗性:作品是否能够容易被大众接受和理解,权重20%。

  4) 作品的艺术性:作品设计、制作及表达形式是否具有艺术美感,权重10%。

  5) 作品的技术性:作品的设计及展示形式对计算机技术的运用,权重10%。

  6. 评选方法:

  1) 所有参赛作品由组委会进行初审,遴选出入围作品。

  2) 由专家评审组将按照上述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评议,并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3) 大赛组委会统计组将相应评委打分统计,按上述加权计算后所得平均分值V,按分值高低排名,评出相应奖项。

  (二) 团体辅导方案作品

  1. 作品内容:

  1)以心理教育为题材,自拟主题。

  2)结合自身对心理教育的理解与体验进行方案设计。

  3)作品须遵循心理教育基本原则,具有科学性和创意性。

  4)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文字规范、格式符合要求。

  5)作品需完整体现方案主题、实施对象、实施材料、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可以使用视频、音频、图像等素材。

  2.无效作品:

  1) 违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 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4) 提交的内容涉嫌伪科学或包含不良信息。

  3. 作品格式:

  1)作品格式:Word文件和PPT文件。

  2)作品大小:方案设计实施时长为50分钟;文件小于1 G。

  4. 赛程安排:

  1)作品提交:最终作品提交需将源文件刻盘,其他教学材料可作为附件与作品一起打包提交,与报名表一起邮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邮寄时请再信封上标注“2010年全国心理科普团辅方案作品竞赛”字样,作品提交截至日期按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作品评选:由大赛专家委员会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集体评审,并最终评选出各类优胜作品。

  3)获奖揭晓: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5. 评选标准:

  1) 作品的专业性:作品的主题是否突出,活动形式是否符合主题要求,活动材料是否正确等,权重40%。

  2) 作品的可行性:作品是否符合活动对象的具体情况,是否能被接受和理解,活动安排节奏是否合理等,权重30%。

  3) 作品的创意性:作品中是否体现更多的创造性思维方式思想,所使用的活动材料是否新颖,权重20%。

  4) 作品的艺术性:作品设计、制作及表达形式是否具有艺术美感,权重10%。

  6. 评选方法:

  1) 所有参赛作品由组委会进行初审,遴选出入围作品。

  2) 由专家评审组将按照上述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评议,并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3) 大赛组委会统计组将相应评委打分统计,按上述加权计算后所得平均分值V,按分值高低排名,评出相应奖项。

答题链接:http://special.cpst.net.cn/2010091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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