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四种食品不宜与酒同用
|
|
|
添加时间:2004/12/29 点击:3789
|
【 双击滚屏 】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
【 字体:大 中 小 】
|
|
|
核桃不宜与白酒同吃:核桃富含蛋白蛋、脂肪和矿物元素。祖国医学认为:核桃性热,多食性热食物易动火。白酒甘辛大热,当为热性食物。若两者同吃,易致血热,使血乱行导致咯血。所以,有咯血史的人更不宜与白酒同食。
海味不宜与啤酒同吃:有关专家指出,饮啤酒用海鲜佐菜下酒,易引发痛风症。这是因为痛风症本身无法排泄过多的尿酸,而海味又会刺激人体制造更多的尿酸,导致雪上加霜,加重病情。所以,饮啤酒时最好不食海鲜。
汽水不宜与酒同饮:汽水与酒同饮,会加强对胃黏膜的刺激,减少胃酸及消化酶的分泌,导致急性胃肠炎、胃溃疡等病的发生。另外,两者同饮,还会加强酒精对中枢神经的危害,致使血压升高,有可能发生心脑血管危症。
甲鱼血等不宜与酒同饮:有人认为,甲鱼血和胆汁是滋补佳品,故常配以白酒饮用,这是误识。营养专家指出,生食甲鱼血和胆汁,尽管用白酒送服,其寄生物水蛭虫卵照样很容易进入人体内生长繁殖,并大量吸食人的血液,导致饮用者中毒或患严重贫血症。为此,医学专家告诉诫饮食者,忌用甲鱼和胆汁与酒同饮,否则会罹患疾病。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