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前,唐山因大地震而被全世界所记住,今天,发生在日本的大地震把世界目光集中到这个东亚岛国。光阴荏苒,历史仿佛再现。但与我们当年不同的是,今天的日本大地震后由于日本政府救灾措施不利,不仅引发了一系列次生灾害,造成日本政局动荡和民众不满,还引起全世界对核安全的恐慌。日本大地震再一次提醒世人要提高对危机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提高灾害性危机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可持续发展寻求更安全可靠的出路。
一、日本政府灾后危机应对的教训
作为全世界最容易受到灾害影响的国家之一,日本政府不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灾害治理立法体系和完善的地震保险制度,日常防灾演练机制所训练的“国民秩序”也在灾害发生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这次日本政府应对灾害危机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也给世人留下了许多思考。
一是没有在第一时间准确评估危机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国际原子能机构调查团6月初提出的一份调查报告草案指出,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的最大问题,是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对于地震和海啸灾难的认识不足,日本对核电站的安全性过于自信。二是没有有效发挥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导致救灾行动迟缓。生活物资和救援物资匮乏加重了灾民的困苦,据日本警察厅公布的数字,截至6月10日,计划建设的5.25套户临时住房仅完成约2.83万套,仍有9万多名灾民居住于避难所。三是危机管理系统的不完善导致难以统一调配国家资源。“政”、“官”分离体制和“地方自治”的政府管理体系,难以形成统一有效指挥和协调。有分析指出,日本在核危机面前表现出的不是“危机管理”,而是“管理危机”。四是风险沟通不畅导致公众的焦虑和质疑大大增加。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信息公布迟缓且相互矛盾的表现倍受外界质疑与批评。东电公司没有第一时间公布“核电站冷却系统无法维持”和福岛1号机组厂房爆炸的消息,东京电力公司公布的数据零散且相互矛盾的信息,使得福岛核电站危机雪上加霜。五是没有有效发挥高科技手段导致救灾效率大大降低。一向以机器人技术先进自诩的日本,控制核泄漏却一直采用人工的方法,直到4月17日才首次使用机器人进入到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机组内部进行相关的检测,《纽约时报》评论说“在福岛核危机面前显得有些低能。”
二、对我市灾害性危机管理的反思
我国现有行政系统在应对危机事件中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当年唐山大地震,党中央一声号令,全国各路救灾大军义无反顾地投入了抢险救灾当中,涌现出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唐山人在抗震救灾中所凝结出来的“公而忘私,患难与共,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抗震精神已经成为我们这个城市的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通过对日本大地震教训的总结,我们要深刻反思我市危机管理体系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灾害性危机管理体系尚未形成一个全面系统的制度性框架,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问题。一是尚未建立成熟的灾害性危机预警机制。灾害性危机预警机制是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政府通过立法和公共政策途径,对危机进行监测、评估,做出前瞻性分析和判断,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政策的制度体系。这次日本核泄漏事故就是由于日本缺乏对核电站核泄漏的有效预警,因此才造成了危机的进一步加剧。我市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目前也尚不成熟,要加强预警机制建设,把住危机事件发生的第一道关口。二是灾害性危机管理与协调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我国应对灾害性危机事件通常依靠政府的全民动员,危机管理尚未有效纳入政府管理的战略目标、规划和日常管理之中,往往在灾害性危机爆发时仓促上阵,紧急成立无法定职权的半虚拟的临时机构。由于临时指挥机构基础工作薄弱、准备不足,难以胜任现代危机管理以大量信息和先进技术手段为基础的指挥决策,危机处理的经验也不能得到有效的保留。三是科层制行政管理体系造成信息沟通障碍。科层制组织结构的主要问题就在于纵向层次多、信息渠道长,纵向信息不对称、横向信息不交互,面向公众的危机信息不透明,获取信息的先后和多少通常取决于职位的高低。媒体对危机信息的传播几乎完全依赖于官方解释,民间往往以小道消息的形式对危机信息加以传播,导致信息传递的扭曲失真,极易造成谣言流传,导致公众心理恐慌。四是危机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尚待建立。严格地讲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包括唐山市还尚未建立危机管理的科学有效评价体系,往往是在危机结束后以政府部门自己的总结作为危机管理评价的结论,缺乏第三方中立机构对危机管理的客观评价。这种自我评价往往过于突出成绩,常常缺乏对危机处理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差距以及改进等做出客观的评估,宏观上也难以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科学有力的指导。
三、加快推进我市灾害性危机管理体系建设
日本大地震对我市的危机管理提供了很多值得吸取的经验教训。要针对我市危机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手段,加快推进我市灾害性危机管理体系建设。
1、完善危机预警机制,尤其抓紧开展对危机意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宣传。日本的灾难警示我们,要把危机预防当作危机处置的重要前提。政府要把健全完善危机预警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提高政府对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作为保持社会稳定和秩序,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心的重要手段。
2、建立高效的指挥协调机构,完善合作机制。灾害性危机管理需要社会各个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必须做出科学、系统和战略性的制度安排。就我市而言,当前要突出建设危机预防与应对体系,建立常设灾害性危机管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机构,统筹相关部门的工作,加强灾害性危机管理机制的科技化和专业化建设。
3、建立应急资源保障体系,确保危机应对的物资供应。由于日本大地震后物质资源不能有效供应,致使救援行动延误。因此,建立危机资源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完善应对危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灾害性危机管理的物资统筹调配制度,建立应对危机的战略性物资储备和专业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救援队伍,还要建立必要的灾害性危机事件应对的财政预算制度。
4、建立危机应对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为危机处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危机处理专家决策支持系统是危机管理专家组成的智囊团。要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形成各种专业知识网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危机预警分析和风险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灾害性危机管理的战略、政策和规划。一旦危机发生,它应当转为政府处理有关危机事件的具体参谋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决策咨询,为危机处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5、建立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危机信息的社会沟通机制。
要完善危机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迅速、准确的率先发布事件的过程,以防小道消息混淆视听。政府要主动增加信息透明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建立政府与公众的互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要创造媒体公正介入的环境与条件,充分发挥新闻机构、网络的信息传播作用。
6、加强危机的警示宣传,建立政府、社会团体和民众共同参与的全社会危机应对机制。要把“居安思危”的教育作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教育公众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开展对公众灾害性危机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广泛开展危机应急演练,提高公众对灾害性危机管理的主动参与意识和能力。要逐渐形成一支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志愿者队伍,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建立政府、社会团体和民众共同参与的全社会危机应对机制,提高全社会整体的危机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