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唐山抗震三十周年,为了增强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研究,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对已经经历大地震灾害的唐山市非常重要和必要。为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2006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了加快唐山的经济发展,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唐山市应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唐山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局面。
一、突发公共事件特征和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从公共行政管理角度研究危机的专用术语,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是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国家政权有较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或状态。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危机的特质,或者说具有向危机事件转化的潜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突发公共事件也叫突发公共危机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有以下几个共同特征:一是突发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突如其来,一旦爆发,呈快速蔓延之势,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失。二是公共性。突发公共事件是专指在公共管理范畴内的危机事件,其影响和涉及的主体具有公共性,因为其迅速传播引起公众的关注,成为公共热点并造成公共损失、公众心理恐慌和社会秩序混乱。三是不确定性和多变性,使得突发公共事件难以准确预测和把握。四是多样性或独特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各有特色,其独特性导致难以照章办事。五是危害性。六是信息的有限性。突发公共事件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决策者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从而影响决策的正确性。
突发公共事件大致可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7个分类。第二类是事故灾难,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2个分类。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重特大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事件3个分类。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3个分类。第五类是恐怖袭击、危害国家安全事件乃至外敌入侵。
二、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唐山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社会活动集中;流动人口多,管理比较混乱;唐山市区存在着产生突发公共事件的诸多因素,唐山的地质、地貌条件等许多条件都存在着致灾因子,极有可能产生突发事件,地下挖空的采煤巷道,形成塌陷区,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等。
目前,唐山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相比先进地市比较低下,一是唐山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二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急速扩张,至今尚未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体系及统一的指挥协调机制。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一是城市多应急处理,少应急管理;二是多单兵作战,少综合体系;三是多政府运作,少社会动员;四是多内紧外松,少公共沟通。
造成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薄弱的原因,除了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之外,其他方面的原因有:
第一,由于对城市化伴随的灾情长期认识不足,形成了只强调城市化正面效应的片面发展思路,使各种随时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市情”被人们长期忽视。
第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城市灾害管理模式,造成城市缺乏统一有力的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在面对群灾齐发的复杂局面时,既不能迅速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统一力量,也不能及时有效地配置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灾资源。
第三,在城市灾害管理上存在着 “重救轻防”的观念。
总结历史经验,直面日益频繁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在“十一五”期间,把强化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纳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做出的理性选择。
三、加强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建议
1、完善应急管理组织。设立由行政首长负责的各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协调机构,由涉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有关部门参加,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从上级到基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网络。各涉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部门也要成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编制好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
2、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1)构建应急指挥平台。依托政府系统办公资源网络优势,构建城市共享的应急基础信息库与信息共享交换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城市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灾情和公共事件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实现互联互通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树立防范意识,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对迟报、漏报、瞒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4、大力开展防灾应急科普知识培训。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和各种科普宣传阵地作用,对中小学生、社区、乡村居民和企业职工等开展经常性防灾应急科普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群众自救和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