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在推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创建生态经济的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针对我国大部分城市良好的自然基础和现实的紧迫要求,在生态经济城市创建方面,笔者认为需要借鉴生态经济专家的论证和客观现实要求,本着"以提高城市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全面创新发展为战略定位;以高效生态农业、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最终达到以创建生态经济城市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拓宽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
一、搞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市区居民的生态意识
自然与社会相协调的生态经济城市的构建, 是人类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结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产物和生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为创建生态文明,首先需要着力培养人们热爱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开展一些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如在各级学校开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讲座;在城市各公共场所增设有关宣传生态经济城市创建的设施;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生态经济、生态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文明消费等有关生态经济城市创建的科普知识。另外还要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宣传和表扬在生态经济城市创建中的先进典型,严格惩处破坏生态经济城市创建中所出现的一切违法行为。这是构建生态经济城市的基本所在。
二、坚持科学规划,构建生态经济城市的基本框架
自然与社会相协调的生态经济城市的构建是一种高度人工化的独特生态系统打造工程,必须设计一套科学、完整的规划蓝图,构建一个生态经济城市的基本框架。通过蓝图框架的设计,不仅应将生态学原理应用于城市经济的规划建设上,还应在规划中体现出生态经济的创建思路和目标,从而发挥出科技蓝图带动生态经济城市的作用。科技蓝图的设计应借助全国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雄厚实力,积极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城市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合作或协作,在科学生态原则的指导下,规范人们所从事的活动更加符合生态经济城市的发展要求,同时也可以促进高等院校对生态方面的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三、把握创建生态经济城市的目标,树立品牌生态城市形象
在 "十五"期间,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国民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实效,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完善,社会经济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显著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好转等等。因此全国大部分城市建设应仅仅把握住这一目标,同时更要树立城市品牌形象,在生态经济城市创建中真正走在最前列。城市各有关部门要更加清晰地提出自己的具体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全方位打造生态城市,把创建自然与社会相协调的生态经济城市作为我们当前发展经济工作的中心。
四、加强生态法治建设,推进城市生态经济的快速发展
自然与社会相协调的生态经济城市的构建需要一个持续探索的过程,既要靠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发展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又要靠法律予以规范。国家对这一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6部专门法律。鉴于各城市经济发展的现状还不尽如意,甚至缺乏全局统筹考虑,建议启动此项工作的城市政府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生态经济城市创建保护条例》,把生态经济城市的创建,纳入法治化轨道,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生态经济城市的规划和创建。
五、健全运作机制,加快落实生态经济城市的创建步伐
创建自然与社会相协调的生态经济城市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宏伟工程,必须加快建立和健全其运作机制,出台各种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生态经济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方法措施,组建生态经济城市规划建设职能部门。重点加强气象、海洋、水利、地质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着力投资建设有关生态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切实搞好生态环保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提升我市发展生态经济的服务能力,为创建生态经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