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晓原 ■ 刘 兵
□ 刘兵兄,霍金的《时间简史》已经创造了不少神话,其中之一据说是“全世界每750个人中就有一本《时间简史》”。在这巨大的畅销奇迹中,恐怕你也有一份贡献。当年你为《时间简史》中译本策划的广告语“阅读霍金,懂与不懂都是收获”,脍炙人口,至今仍不断被人们提起。
最近报纸上出现了关于你那条广告语的争论,当重新审视这句广告语时,我感到这后面可能有某种很深刻的东西。要具体地说清到底是什么东西,却又不那么容易。正好《时间简史》的普及版又问世了,我们是不是借此机会谈一谈?
■ 好啊,借此机会再谈谈那句广告语,也许是一种谈这本书的不错的切入点。特别是,前不久,有名辛普里者,曾发表文章批评了这句广告语,说此广告语带有强烈的科学主义倾向,我也写了相应的反驳文章,后来,发现你也加入到讨论中来。从这些讨论来看,我觉得,表面上是在分析一句广告语,实质上,涉及的问题,却是我们如何理解科学、如何理解科普的更深层次的问题。霍金的时间简史普及版,也正好提供了让人们又一次关注和思考这些问题的机会。
我很高兴你在回应辛普里的文章中,表态支持我说法,同时,也看到,也理解你说我在某些方面的辩解还不够有力。相比之下,你的反驳确实有力得多。不过,隐约地,恕我实话实说——其实我们一直也是在这样做的,我倒也觉得你的那篇反驳文章,似乎有一点点科学主义的味道。你认为呢?
□ 确实有可能是如此。“科学主义的尾巴”很难割干净,我也不想刻意去割干净,保护文化多样性嘛。我想我们也不必时时处处视科学主义为洪水猛兽,特别是当它在某些人身上只剩下一根尾巴的时候。
况且,就说《时间简史》吧,在它身上有没有科学主义?我想一定是有的。但这不妨碍我们阅读此书而得到收获。
我比较了这个普及版和原先的《时间简史》,发现两者有很大不同,至少有三点: 一、普及版有了一个署名第二合作者列纳德·蒙洛迪诺;二、全书结构有了很大变动,普及版虽然仍旧保持了12章和4个附录,但前面9章的标题、内容都改变了,删去了许多内容,也增添了一些新内容;三、全书篇幅大为减少。
联想到“阅读霍金,懂与不懂都是收获”的广告语,看来普及版确实很想让更多的读者能够读懂。
那些未曾购买过原先版本的人,可能会因为普及版更容易读而去购买;那些先前已经买过的人,其中绝大部分是没有读懂的,现在可能因为普及版容易读懂而再去买一册——这倒有点象影碟收藏者的“洗碟”了(已经收藏了,但电影公司又出了更好的新版本,收藏者会再去购买)。
■ 我同意你的分析。而且,如果购买霍金的书,有些像影碟收藏者的“洗碟”,或者,像明星的粉丝们那像追求收集与明星有关的各种东西,那也算是霍金的光荣了。尽管辛普里先生曾在文章中,分析说这种追星式的崇拜不是传播和理解科学的好方式。也尽管我原来在构想那句广告语时并未想到此点。其实,当公众将一些科学家当作像明星一样的偶像时,也还是有些你经常提的科学(或者说科学家)的娱乐化吧,因为这与对他们的科学理论的无条件迷信,毕竟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的。因为那些对现有科学的理论绝无怀疑精神,并把其对科学家的建筑在这种“迷信”的基础之上的人,他们的心态与那些明星之粉丝的心态显然是不一样的。
谈霍金,其实无论是直面还是回避,懂,还是不懂,都是实际存在着的问题。对此,也没有必要像哈姆雷特一样,必须在两者中只选一个。谈到懂这件事,不要说科普,就是专门从事研究的专业科学家,也同样有一个在什么程度上懂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到一个对懂以及相应衡量如何算懂的度的界定。
因此,对于霍金,只要他写的东西的内容是科学的内容,只要他写的书受欢迎,读者会愿意购买,那肯定有其原因,无论原因何在,书畅销了,就是一种传播的成功。成功的程度极高时,就成了你所讲的“神话”。其实,那句广告语也只不过是对此现象的一个注脚而已。
□ 有些科学家讲到时间旅行之类的学问,往往云山雾罩,让一般公众根本无法听懂,而霍金谈论这些问题则成竹在胸,举重若轻。普及版一个令我特别感兴趣的地方,就是在“虫洞和时间旅行”这一章里,霍金把有关的概念讲解得更为明白易懂了。
简而言之,人类最终造出时间机器是可能的,但是目前的技术还远远达不到这个目标,而且在理论上也仍然存在某些争论。霍金说:“时间旅行的可能性仍然未决。但是不要为之打赌,你的对手或许具有通晓未来的不公平的优势。”
因为霍金并不排除有人从未来来到我们今天这个世界的可能性。不过为何迄今并未出现被科学界认可的实例,霍金对此的解释也非常有趣,他认为:“鉴于我们现在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也许有充分理由认为,让我们分享时间旅行的秘密是不明智的。除非人类本性得到彻底改变,否则难以置信某位从未来飘然而至的访客会贸然泄漏天机。”
■ 如果真的是要考虑到时间旅行这样的问题,霍金的书中确实有涉及到相关问题的部分,也许这也是人们关注此书的原因之一?但无论如何,毕竟霍金在此书中,主要介绍的还是有关宇宙学的研究,而在像这样研究中,一些非常基本的、很有哲学味道的问题,诸如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的本性等,也都是重要的讨论内容。一方面,对于普通读者,这种很哲学化同时又很科学前沿的内容并不容易理解,但另一方面,这种本原性的问题,又是能够吸引许多热爱思考的人的。
□ 《时间简史》的书名,似乎也有值得讨论的地方。这是我在比较两个版本的内容结构时产生的一个感觉。其实全书的主要内容是讲宇宙学,外加与此相关的一点量子力学,并非如书名容易让人想象的那样,是专门讨论时间问题的。
考虑到在宇宙学中一定会牵涉到时间问题,而用“时间”这样一个概念作为切入点,或以此来贯穿全书,都是可以考虑的写作方案。但是,至少在新版中,“时间”已经不再具有这样的重要性了(原先的第二章“空间与时间”在新版中也已经被“宇宙演化的图象”所取代),它既不是切入点,也并不贯穿全书。
当然,不管原书的书名有无不妥,当这本书已经如此畅销的时候,书名几乎已经无所谓了——就将它叫做“霍金的那本书”亦无不可(好在霍金的书也不很多)。既然如此,新版当然没有不将原名沿用下去的道理。对此你有何看法?
■ 当一本书非常有名的时候,当然是可以这样叫的。例如《圣经》,在英语里不是也可以用THE BOOK 来特指吗?至于时间,及其简史的命名中的矛盾,记得好像是吴国盛曾有过分析和批评,认为历史已经包含了时间的概念在内,谈时间的历史是不通的。不过,还是像我们前面所说的,甚至于这本书具体叫什么名字,现在也许并不是很重要了(当然对于一般的科普书籍,起一个打眼的书名对于畅销来说还是颇为重要的)。重要的是,人们已经认同了这个作者以及他所谈论的问题。它已经成了一个文化的符号,一种标志,一个象征。
就对于宇宙学的普及来说,霍金是极大地成功了,剩下还可以设想的,是我们这里何时会有这种级别的科普畅销书——当然,我们希望其作者不用坐在轮椅上写出它来。
《时间简史》(普及版),(英)斯蒂芬·霍金著,吴忠超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定价:38元。